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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龙岩教学综合楼工程,所属区域:福建-龙岩-连城县,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招标编号:FJGCTZ,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CTZ招【2016】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连发改审批【2015】3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城县揭乐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59.58㎡,三层框架结构,工程预算价1510315.1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预算书;
2.4. 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的通知中规定,投标人企业2015年第四季度(房建)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它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开标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 3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城县桃花源8号楼D5店)购取招标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收款收据凭证向招标代理单位补回完整税务发票;
4.2. 招标资料信息费为 100 元(需邮寄报名的,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下午15:30分,提交地点为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揭乐中心小学(盖章)
地 址:连城县揭乐乡
联系人及电话: 罗先生 152060186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连城县桃花源8号楼D5店 邮编: 366200
办公电话:0597-8937620
联系人及电话:童先生 1360099514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连城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连城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帐 号: 1410 0401 3990 0183 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