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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1.16 | 截止时间: | 201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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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6,截止日期:2016-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6171001137大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60301-9001-44-B1,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6171001137 石化股份计项(2015)16号所需大件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301-9001-44-B1
2.项目内容:6171001137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纯国内运输(渣加反应器) | 1.0 | 项 |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6月30日00:00时,金陵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商经营范围应含大型物件运输(四类)及大型物件装卸(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6.2 投标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6.4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 具有10年以上大件物流营运经验;具备相应的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HSE管理要求;
6.6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资信证明;以及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供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6.7 提供投标人自有车辆大重件运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运输轴线平板车的合格证;除卸船机具作业、码头作业外,其余运输作业不允许分包。
6.8 提供3个(含3个)以上已完成的大于(含)900吨/件以上大型设备运输合同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材料);
6.9 提供具备抗风险能力和履行物流合同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承诺书。
6.10 同一企业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6.11 提供一旦中标后,在标的涵盖的范围内投全额运输综合责任险的承诺书(保险收益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保险赔偿金额不少于3.4亿元人民币)。
6.12 提供一旦中标后,在设备运输之前进行全路段、全尺寸、全载荷模拟运输试验的承诺书;
6.13 提供与小漓江码头产权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6.14 提供与场外道路产权方签订的许用协议,并在有效期内。(场外道路产权方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光明实业公司)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1月16日09时至2016年01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1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1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3月01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仇锡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一、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商经营范围应含大型物件运输(四类)及大型物件装卸(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8、投标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10、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具有10年以上大件物流营运经验;具备相应的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HSE管理要求。 1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资信证明;以及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供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13、提供投标人自有车辆大重件运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运输轴线平板车的合格证;除卸船机具作业、码头作业外,其余运输作业不允许分包。 14、提供3个(含3个)以上已完成的大于(含)900吨/件以上大型设备运输合同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材料)。 15、提供具备抗风险能力和履行物流合同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承诺书。 16、同一企业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17、提供一旦中标后,在标的涵盖的范围内投全额运输综合责任险的承诺书(保险收益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保险赔偿金额不少于3.4亿元人民币)。 18、提供一旦中标后,在设备运输之前进行全路段、全尺寸、全载荷模拟运输试验的承诺书。 19、提供与小漓江码头产权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20、提供与场外道路产权方签订的许用协议,并在有效期内。(场外道路产权方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光明实业公司)。 二、投标说明: 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U盘4包分别密封。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的盖章版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 三、基准价计算公式: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均值。低价扣分系数:1,高价扣分系数:1。商务分计算说明:商务分= [1 - abs(评标价 - 基准价)*扣分系数 /基准价] * 商务比重。如有效报价不足5家,商务得分计算方法使用最低价法。 。
19.投标人特别要求:1.投标商经营范围应含大型物件运输(四类)及大型物件装卸(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2.投标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具有10年以上大件物流营运经验;具备相应的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HSE管理要求; 6.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新的资信证明;以及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供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7.提供投标人自有车辆大重件运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运输轴线平板车的合格证;除卸船机具作业、码头作业外,其余运输作业不允许分包。 8.提供3个(含3个)以上已完成的大于(含)900吨/件以上大型设备运输合同业绩(均需附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材料); 9.提供具备抗风险能力和履行物流合同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承诺书。 10.同一企业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11. 提供一旦中标后,在标的涵盖的范围内投全额运输综合责任险的承诺书(保险收益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保险赔偿金额不少于3.4亿元人民币)。 12.,提供一旦中标后,在设备运输之前进行全路段、全尺寸、全载荷模拟运输试验的承诺书; 13. 提供与小漓江码头产权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在有效期内。 14. 提供与场外道路产权方签订的许用协议,并在有效期内。(场外道路产权方包括: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光明实业公司) 。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仇锡华
电话:025-589825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