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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元谋县2016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所属区域: | 云南-楚雄-楚雄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01.1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楚雄元谋县2016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二次招标,所属区域:云南-楚雄-楚雄,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元谋县2016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4标段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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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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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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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Y16[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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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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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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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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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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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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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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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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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9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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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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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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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65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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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1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原件(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另外还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一套供查询犯罪记录使用。
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捌佰元(¥800元整),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开标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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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境内。
2 招标项目概况:元谋县2016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4标段施工里程全长为3.23km,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划投资约177.32万元,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建设方式及资金支付:本项目中标人与元谋县人民政府签订融资合作协议,由中标人融资50%进行工程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到结算价款的50%,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12个月支付30%、第24个月支付20%。
5融资回报率: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后期支付的50%建设资金的回报率,回报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工程质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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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路,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