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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酒泉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酒泉-金塔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采购业主: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景观景点建设工程,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 【2015】42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金塔县沙漠胡杨林景区内
3、建设规模:沙枣林休闲观光区、芦苇湿地迷宫和胡杨情侣景点铺建木栈道2420米,沙漠神杨景点建双层六角观景亭1座,金波湖核心景区建仿真胡杨拱桥2座,并对景区内其他4处小型停车场进行拓展、夯实和表面硬化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3月 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5月 01日
总工期:60 天
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其中:
Ⅰ标段:金波湖景区、芦苇湿地景点、沙枣林景点、沙漠康体理疗区停车场、雕塑、石头等。
Ⅱ标段:胡人牵驼雕像、烧烤工具房、胡杨情侣树、沙漠神杨景点、烽火台西停车场等。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适用于本工程的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或本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且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注册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四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在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3、省外建筑企业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时留存本人签字字迹,以保证在施工期间资料和竣工验收及结算签字字迹一致;
5、中标企业项目经理IC卡实行屏蔽管理,在主要工序完成后,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方可退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件,解除项目经理IC卡屏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三楼310室报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6年01月12日—2016年01月14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3日—2016年0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5日—2016年01月21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三楼310室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金塔胡杨文化旅游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甘肃分公司
地址:酒泉金塔沙漠胡杨林景区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
邮编:735300 邮编:735000
联系人:宁建宏 联系人:王雪
电话:13389375329 电话:18919379558/0937-2629011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