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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人防设计项目二次

2015-12-30 18:35: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5.12.3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人防设计项目二次,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人防设计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设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人防设计项目(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万㎡,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5510㎡。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等。
设计总工期: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13日,共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 设计单位备案手续;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需经监管部门备案)或合同原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建筑或结构)。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4、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 2016年1月6日19点(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市红山路68号)报名。报名时向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报名资料(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公章的二套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地址:乌鲁木齐安米西街1150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柳彦琦 联系电话:0991-309467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68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刘钊 联系电话:(0991)8835401-812;15276795868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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