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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大名县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邯郸-大名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2.2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邯郸大名县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邯郸-大名县,所属行业分类:垃圾处理,招标代理: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招标编号:DMZFCG202011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DMZFCG20201101
采购人名称: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
大名县大名镇天雄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子凯
0310-830078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安凤丽
182321280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1-11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投标保证金由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可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开户名称: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 号:155594247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且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如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能开具银行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上级银行开具的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6、如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拾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可简写)以便核对查实。 开户名称: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 号:155594247 4、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且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如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能开具银行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上级银行开具的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5、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且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6、如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由2021年2月2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1年3月16日09时30分。
三、原解密截止时间由2021年2月2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1-02-25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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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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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招标人名称: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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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垃圾处理,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