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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2021年二道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二道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招标编号:HZXZTB-FW-2020-120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1项目编号:HZXZTB-FW-2020-1208;
1.2项目名称:2021年二道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1.3采购预算:2640000.00元(每人每月200元);
1.4服务范围:为二道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长春市长春市城区范围内符合的老人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精神违纪、助医服务、应急服务及日间照料服务等。严谨以食物或生活用品代替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1.5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
1.6服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1.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1):原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是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满1年等级评定3A及以上,或注册不满一年等级评定2A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5、供应商须提供近1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更正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是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5、供应商须提供近1个月(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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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2):
原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 2020年12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报名:发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等级评定证明、(3)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hzx18686666615@sina.com)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出的《报名登记表》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更正为:“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 2020年12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报名:发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等级评定证明、(3)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hzx18686666615@sina.com)进行报名,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出的《报名登记表》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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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3):
原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0日13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1日13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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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915号
联系人: 韩娜娜
电& 话:0431-8132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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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项目联系人:李萌
联系方式:1868666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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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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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