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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黑龙江博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9.2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黑龙江博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讷河市沿江沿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第1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4(1)人员、业绩(本项满分10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2、除设计负责人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两项注册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招标文件附表:评审评分表四、技术及商务评分(一)第3条人员、业绩中原招标文件内容为“1、设计负责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加1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加1分、注册城乡规划师加1分。最高得3分。设计负责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得3分(替换为这一句)。2、除设计负责人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两项注册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变更为:
1、“2、除设计负责人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规划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两项注册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1、设计负责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得3分。2、除设计负责人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规划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两项注册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注:以上相关信息以本次发布的为准,之前发布与之相关的信息均作废。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督部门: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讷河市经开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