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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8,截止日期:2020-02-0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南院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17385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问:《室外装饰装修工程-自定义报表集合(160号y)工程量清单》中的“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60号YZ)”表中计算了 销项税、 附加税费,而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共计459037元,其中不可预见费100000元,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暂估价359037元,投标人统一按459037元报价,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那么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暂估价是否需要计税?
答:室外装饰装修工程暂估价为359037元,需按清单计价规范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中的室外装饰装修工程中E.1表格中的“文化石”与图纸中的“文化砖”为同一材料,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以工程量清单的描述为准。
(三)、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的附页4 评审因素和标准(综合评分表)“提供样品”评分项增加备注说明:①、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样品的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7栋B单元B602号开标室;②、最终递交的样品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单位名称的信息、描述等明示或暗示内容,否则计0分。
(四)、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七、其他要求中增加:5、样品的有关规定
5.1、开标现场须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的附页4 评审因素和标准(综合评分表)的要求提供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投标人应负责样品的运输、安装、调试,并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摆放。
5.3、在样品展示当天,评标委员会有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样品进行拆装操作,并有可能对样品的材质进行性能测试。
5.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样品展示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的运输、安装、调试费等。在产品展示过程中,因样品性能测试、拆卸等原因造成样品损坏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审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5、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供应商应于评审结束后当日及时将样品运离评标现场,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中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一同押运至采购人的指定地点封存,封存的样品作为最终的验收依据。
(五)、接采购人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事项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拟定延期为2020年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若再有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相同之处作相应修改,其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