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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广宗县盐场村蔬菜大棚棚区道路修缮工程竞价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邢台-广宗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宗县广宗镇人民政府/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1.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广宗县广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邢台广宗县盐场村蔬菜大棚棚区道路修缮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邢台-广宗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宗县广宗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ZBZB-2020-00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BZB-2020-003
采购人名称:广宗县广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广宗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达 0319-72116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岳顺航15533970124
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7
更正事项: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
4 响应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响应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更正内容: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响应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响应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2020-01-17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36150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关键字:道路,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