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变更公告 > 广东招标网 > 东莞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县道公路保洁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公路管理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2月0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县道公路保洁项目(441900-201911-0008004001-0006)(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18页“(八)其它要求3.机械设备及清扫工具要求”内容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52页“十、公路保洁工作要求:(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2.”内容修改为:
(1)中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扫路车电动化。
(2)中标人每包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机械设备及必要清扫工具: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用车的相关要求,中标人全部扫路车必须电动化。至少配置3台8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保洁作业车4台及足够的垃圾收集工具。扫路车和保洁作业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行驶证),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扫路车的吨数以总质量为准。车辆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上述机械设备、工具及操作人员,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等要求。(中标人不能达到保洁质量要求时,必须增加设备以达到要求。)
2.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用车的相关要求,乙方全部扫路车电动化。至少配置3台8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保洁作业车4台及足够的垃圾收集工具。扫路车和保洁作业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行驶证),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扫路车的吨数以总质量为准。车辆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上述机械设备、工具及操作人员,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等要求。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上述机械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影响使用,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补足,否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项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0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82806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工 | 联系电话:0769-2266862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A座1211号 |
联系人:谢立全 | 联系电话:0769-22828068 |
传真:0769-22828068 | 邮编:523000 |
(三)采购人:东莞市公路管理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樟大道87号 |
联系人:李彦怡 | 联系电话:0769-22688836 |
传真:0769-22688836 | 邮编:52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