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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县道公路保洁项目/变更公告

2019-12-11 12:3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东莞 招标业主/代理:  东莞市公路管理局/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2.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县道公路保洁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公路管理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2月0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县道公路保洁项目(441900-201911-0008004001-0006)(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18页“(八)其它要求3.机械设备及清扫工具要求”内容修改为:
            (1)中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扫路车电动化。 
            (2)中标人每包必须至少具备以下机械设备及必要清扫工具: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用车的相关要求,中标人全部扫路车必须电动化。至少配置3台8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保洁作业车4台及足够的垃圾收集工具。扫路车和保洁作业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行驶证),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扫路车的吨数以总质量为准。车辆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上述机械设备、工具及操作人员,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等要求。(中标人不能达到保洁质量要求时,必须增加设备以达到要求。)

2、招标文件第52页“十、公路保洁工作要求:(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2.”内容修改为:
           2.结合东莞市蓝天保卫战用车的相关要求,乙方全部扫路车电动化。至少配置3台8吨或以上湿式扫路车,保洁作业车4台及足够的垃圾收集工具。扫路车和保洁作业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含行驶证),如果是租用的设备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扫路车的吨数以总质量为准。车辆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上述机械设备、工具及操作人员,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等要求。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上述机械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影响使用,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补足,否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项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122710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28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工 联系电话:0769-226686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A座1211号
联系人:谢立全 联系电话:0769-22828068
传真:0769-22828068 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樟大道87号
联系人:李彦怡 联系电话:0769-22688836
传真:0769-22688836 邮编:523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关键字:公路,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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