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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平台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5.10 | 截止时间: | 2019-05-15 |
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1,截止日期:2019-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平台重新立项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8]018328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平台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0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8328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法院智能语音识别平台重新立项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65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关于“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生效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5%;
2、项目通过系统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剩余5%的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现修改为: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生效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项目通过系统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
3、剩余5%的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报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9:00。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20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31-82206303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联系人:孙先生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5161719 传真:0731-85161719
关键字:法院,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