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招标 项目 展会 更多

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变更公告 > 北京招标网 > 东城区招标网 > 正文


北京东城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裂解炉模块[]变更公告

2019-05-06 02:51: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东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5.05 截止时间:  2019-05-10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中国石化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06,截止日期:2019-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东城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裂解炉模块[]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采购业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190508-2101-5345-B1,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关键字:能源化工,北京

    发布日期:2019年5月5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裂解炉采购所需裂解炉模块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508-2101-5345-B1

    2.项目内容: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裂解炉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CBL裂解炉\双辐射 20万吨/年 重质石脑油 A106B+P91+304H/Cr25Ni35Nb+MA+Cr35Ni45Nb+MA
1.00

包1-裂解炉模块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0日、中韩乙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如述资格审查标准与技术文件中“★”号项规定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标准执行。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车间装配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本项目裂解炉制造的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万平方米。 2、该车间内的桁吊单次起吊重量应大于100吨。 3、用于本项目的等离子切割机至少1台,不少于24通道光谱分析仪至少1台。 4、具有喷砂车间。 4.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15年。 5.投标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满足要求,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重量、尺寸以及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方应具有单台乙烯裂解炉(公称能力不小于8万吨/年)辐射段钢结构工厂预制或相当规格(长不小于19米,宽不小于11米,高不小于14米)箱式加热炉辐射段整体模块(含衬里)工厂预制的业绩。 7.投标方应具有乙烯裂解炉整炉对流段模块制造业绩。提供的裂解炉整炉对流段模块制造业绩中至少应有1台套裂解炉的公称能力不小于20万吨/年。 8.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提交本装置所有辐射段炉体的初步分模方案,提供的分模方案应为TEKLA模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模型截图及主要轴线视图)。 9.投标人最低应具有A级锅炉或A级余热锅炉资质、投标人最低应具有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 10.投标人应自有裂解炉模块制造的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裂解炉模块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 11.投标人在制造前应将TEKLA三维模型及纸质文件提交招标人。 12.供货范围符合中韩石化乙烯脱瓶颈改造项目110万吨/年乙烯装置改造裂解炉模块请购技术文件要求。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4月16日 8:00至2019年4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05月10日 09:00前与赵天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 连晔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一)技术请购文件中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招标人的文件/料表进行核算,投标人对各自的核算结果负责。 (二)综合法: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2017年)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三)资格要求中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技术联系人。

    19.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用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开票并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2)保证金必须用公司账户支付,优先在线支付,可以使用网银等方式直接支付给本标对应的广发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每个标包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标包点击支付。 3)以下情形,有任何一项与其他投标人相同的,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本标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MAC地址、技术标上传MAC地址、商务标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递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澄清问题最晚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以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为准。 (四)标书递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 2)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3)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4)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掌握开标信息 (五)特别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本次投标请投标人按照13%的税率计算投标报价。开标时,如商务报价中未进行明确标识,均按照13%税率认定投标价格。。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赵天宇
电 话:
010-59963361(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aot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连晔
电 话:
 010-84875294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