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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绥棱县靠山乡靠山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绥棱县靠山乡靠山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五标段第3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所属区域: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9.04.1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绥棱县靠山乡靠山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绥棱县靠山乡靠山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五标段第3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11页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5 预付款担保 通用合同条款
第17.2.1项 签约合同价的 %
6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专用合同条款
第17.2.3项 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全部扣清。
现更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5 预付款 专用合同条款
第17.2.1项 签约合同价的 %
6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专用合同条款
第17.2.3项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的 % 时全部扣清
二、原招标文件P132页“九、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第10款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证、社会保险证明、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现更改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相应改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关键字:其他,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