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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06,截止日期:2019-01-2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空调热水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0007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70页评标计分权值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商务部分 |
25分 |
技术部分 |
60分 |
价格部分 |
15分 |
现变更为: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商务部分 |
27分 |
技术部分 |
58分 |
价格部分 |
15分 |
(2)原招标文件70页 综合评分表 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现变更为:
投标报价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3)原招标文件70页 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2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20分,除“★”条款外,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缺漏项视为负偏离。 |
人员配置 |
20分 |
1、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制冷工程师或高级暖通工程师资格认证,计6分;操作人员具有制冷设备操作证,计2分;操作人员具备电工证,计2分。(要求提供证明证件复印件,附网址备查)。 2、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名单清晰,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记录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完整,能便利地实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名单详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结构较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计10分,较为符合本的计7分,基本符合计4分,配置不符合或者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者不计分。 |
服务方案 |
20分 |
1、完善的机房管理制度、详细的设备运行维保方案、日常设备管理、系统清洗方案等。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计1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较完整、较合理,较可行的计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2、综合比较和评价投标人对项目范围内的设备与系统管理模式的合理性及详细的合理分项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计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完整、合理的计1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较完整、较合理的计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
现变更为:
技术能力 |
15分 |
1、投标人从事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或中央空调运行管理时间达10年(含)以上的计8分,6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计5分,3年(含)以上6年以下的计2分,3年以下的不计分。以提供最早签订合同复印件或有相关节能服务备案的时间证明。 2、投标人有节能研发机构,合作方案能够有效改变招标单位热水、中央空调运行节能状况,进行横向比较,优秀的计7分,良好的计5分,一般的计3分,差的不计分。 |
人员配置 |
21分 |
1、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管理师证的计5分。(要求提供证明证件复印件,附网址备查) 2、项目团队人员具有高级制冷工程师或高级暖通工程师资格认证,每个计2分,操作人员具有制冷设备操作证,每个计1分,操作人员具备电工证,每个计1分。本项最多计6分。(要求提供证明证件复印件,附网址备查) 3、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名单清晰,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记录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完整,能便利地实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名单详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结构较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计10分,较为符合计7分,基本符合计4分,配置不符合或者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者不计分。 |
服务方案 |
22分 |
1、完善的机房管理制度、详细的设备运行维保方案、日常设备管理、系统清洗方案等。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完整、合理的计11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较完整、较合理的计6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2、综合比较和评价投标人对项目范围内的设备与系统管理模式的合理性及详细的合理分项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计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完整、合理的计11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较完整、较合理的计6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
(4)原招标文件70-71页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
投标人实力 |
20分 |
1、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计5分。 2、投标人为省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计5分。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5分. 4、投标人具有中央空调控制管理类专利计5分。 |
投标人 履约能力 |
5分 |
提供近三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以证明,提交的证明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中央空调类、总承包型(或运营管理型)、合同金额200万/年(含)以上。符合要求的计5分。原件备查。 |
现变更为:
投标人实力 |
9分 |
1、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计4分。 2、近三年获得金融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或“守信用重合同”)证书的计4分。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1分。 |
投标人履约能力 |
18分 |
提供近三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以证明,提交的证明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中央空调类、总承包型(或运营管理型)、合同金额200万/年(含)以上。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8分。原件备查。 |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原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8日10:00
原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8日10:00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2月28日10时00分前到账。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 10:00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2日 1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3月22日10时00分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