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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8,截止日期:2018-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有限公司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东门区建设工程门区主建筑群、门前区域地下停车场、周边附属配套设施及景观工程检测服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青秀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业主: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NNZC2018-J3-10010-JGJD,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东门区建设工程(门区主建筑群、门前区域地下停车场、周边附属配套设施及景观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NNZC2018-J3-10010-JGJD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3时00分
三、更正内容(供应商答疑):
(一)供应商对“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的《总则》部分内容前后不一致的疑问,答复如下:
“10.2 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或者合装成一册。特别注意谈判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内容和商务文件内容中。”更正为:“10.2 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或者合装成一册。”
(二)供应商对“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的《1. 谈判函(格式)》内容与前述不一致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与前文描述不一致,更正为:“一、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1-5560661
地址:南宁市凤岭南路6-6号 邮编:53002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杨桂萍、肖旭彤 电话:0771-2829969,2810302;传真:0771-2829969
邮箱:906770523@qq.com、176468663@qq.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3楼308室 邮编:530022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采购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