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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加入时间: | 2018.12.17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本级12栋直管办公楼及重点区域保安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办公,采购业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编号:DYGS2018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12栋直管办公楼及重点区域保安服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8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拟采购项目:12栋直管办公楼及重点区域保安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498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6号)文件要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省管局按照文件要求,经核实,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长春市唯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专业性保安团体,在公安机关监管下,提供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
(1)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的所有安保人员均经过严格的、专业化、正规化培训且考核通过,持有吉林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人员资格从业证书》,消防监控室安保人员同时持有《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在门卫、消防控制室、巡逻、守护、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处置等方面经验丰富,政审合格,身体健康,意识坚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符合政府机关办公楼及重点区域保安服务的需要。
(2)从服务标准和质量来看,近三年公司派驻的保安人员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履行自己的安保职责,工作业务熟练,具有较好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出色的完成了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直管办公楼未出现任何安保事故,公司优质的安保服务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了省直机关直管办公楼驻楼单位的一致肯定,为吉林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有效保障省直机关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3697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拟由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原因是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唯一经市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长春市公安系统办理备案登记并能提供证明的服务提供商。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润田 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保安协会 秘书长
杨凯春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 保安监督管理科科长
蔡子辉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警察支队 保安监督管理科教导员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8年 12 月 18 日起至2018 年 12 月 24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严战波
电话:18904406569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姜锋
电话:0431—88550553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