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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湖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8.11.19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湖南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和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和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现将湖南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1.招标文件第86页《各区域装修面积详表》中“办公后勤用房”部分备注为“范围外”,是否指该部分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办公后勤用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根据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的理解,本次招标不含相应家具。请问《各区域装修面积详表》中“市民体验及附属艺术开发区域的配套家具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市民体验及附属艺术开发区域的配套家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要求各投标单位对已有建筑设计的平面功能、空间布局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请问对已有建筑设计进行评估是否指整体建筑,而不单指本次招标第五章各区域装修面积详表中所列指的范围?
回复:只对招标范围进行评估和设计。
4.45页初步设计评审计分表,普通装修部分设计(20分),请问此处的普通装修部分设计是否指施工图设计?
回复:不是,是指除专业照明、专业展墙展柜及专业库房设施设备外的设计。
5.VI系统设计,需明确设计范围和设计要求
回复:VI系统设计及制作列为暂估价204万元,投标人按204万报价,不得优惠,本次招标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设计。
6.本项目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2.7条招标范围明确了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但是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第3.2条,却只要求了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应该修改3.2条为:
3.2 投标人具有3.2.1和3.2.2资质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P16页,总则1.4.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疑问:如A,B两家单位均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且A仅有设计资质满足招标要求,B仅有施工资质满足招标要求,则A、B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2、根据职责分工,拟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需具有招标文件对应的设计企业资质要求,拟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需具有招标文件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要求;3、如疑问中A公司负责全部设计工作,B公司负责全部施工工作,则上述联合体满足要求。
8.关于业绩,疑问:资格审查中的类似业绩是否可以在业绩评分时再次使用?
回复:可以。
9.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是否有明确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项要求。
10.P107页提到的采购经理、财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商务经理、行政经理,是否必须提供,需要提供什么证书?
回复:以上管理人员需各单独配备一人,可以配备工程师或全国造价师。
11.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是否可以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回复:可以持在有效期内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投标。
12.招标文件第48页,“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为设计经理、施工经理、采购经理、财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商务经理、行政经理、试运行经理等,具体配备及要求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文件规定。3.设计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施工经理可以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请问,质量经理是否可以由质量员兼任,安全经理是否可以由安全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否可以由造价员兼任,采购经理是否可以由材料员兼任等等?
回复:除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兼任的外,其余人员不能兼任。
13.招标文件第103页《投标报价明细表》中要求列明提供规格、参数、品牌等内容,同时注明表格格式可自行修改。请问本次投标是否必须明确材料设备的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4.主要设施设备及装饰材料是否提供品牌等级参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内未对相关专业设备做品牌要求,参考其它美术馆的一般做法,是否需要在投标时提供所选设备(如:库房门、专业灯具等)的品牌授权?以此证明对招标的响应及如诺中标的履约能力的保证。
回复:不需要。
16.专业照明灯具(二),要求品牌“进口或合资”,疑问:合资品牌的界定方式,优秀的国产品牌是否可以被接受?招标文件第85页,第3节第(1)条第C项要求:一层的1、4号展厅专业灯光设计要求进口或合资品牌,请问是否可提供国产著名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7.专业照明灯具(一)功能拓展性要求:“前段通过搭配一体化透镜,在一盏灯上实现不同的配光效果。”但专业照明灯具(二)无此要求,疑问:专业照明灯具(二)是否需要加上这条要求?
回复:专业照明灯具(二)不需要加上这条要求。
18. 关于专业照明灯具的显色性要求:“CRI标准: Ra>=97;TM-30标准: Rf>=90, Rg>=99。”,同时关于专业照明灯具的色容差要求“初始色容差: SDCM<=2”。疑问:是否Ra>=97,SDCM<=2满足一项即可,据我们了解目前市场上没有能同时满足两项指标的产品?
回复:两项指标须同时符合。
19.招标文件第88页,第8项专业照明灯具(二)品质要求为进口或合资品牌,其品质一般是低于进口著名品牌的,而其技术要求与照明灯具(一)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是否可适当降低照明灯具(二)的技术要求?
回复:灯具(一)与灯具(二)有区别,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其6.3主要设施设备及装饰材料要求详表中8专业照明灯具(二)没有任何功能拓展性描述,请问此专业照明灯具(二)是否有具体的功能拓展性技术标准及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恒温恒湿通柜要求“自动顶出手动平移,平板电脑控制开启”,疑问:考虑的极端如断电或电力故障,信号传输故障等。是否需考虑应急措施?
回复:需要考虑应急措施。
22.关于活动展墙暂无技术要求,疑问: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设计?
回复:活动展墙的做法参照固定展墙做法。
23.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其6.3主要设施设备及装饰材料要求详表中12活动展墙技术要求没有任何描述(活动展墙的种类、技术形态、高度、长度等规格尺寸等等),请问此活动展墙是否有具体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回复:活动展墙的做法参照固定展墙做法。
24.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主要设施设备及装饰材料要求详表,第11条固定展墙技术要求中:面层结构拟采用 12mm厚LCFC板(低收缩性纤维水泥加压板)+15mm厚高密度板+8mm厚软木板叠加而成。这条里15mm厚的高密度板及表面8mm软木厚度比较厚,这在施工时重量重了运输麻烦,以后维修时拆卸也麻烦,对墙面的钢架基层更高,建议改成12mm厚LCFC板(低收缩性纤维水泥加压板)+12mm厚高密度板+6mm厚软木板叠加而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5.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第二点项目设计简介,(3、各功能区域设计原则和要求如下:除特1和特2号展厅外,其余展厅天花均采用镂空金属格栅吊顶处理)。设计是否可以根据每个展厅的现场情况酌情设计,这样更有便于将来展览主题对空间需求的选择,而不应千篇一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6.请问本项目是否要向总包交纳总包服务费?
回复:不需要。
27.招标范围内项目不明确,是否提供清单?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8.密封暗标所用的内层密封袋是投标人直接去省公共资源索要还是招标代理代为索要?
回复:投标人直接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具体流程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
29.技术标(方案设计)要求A3缩印本,问是否缩印成A4?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0.室内装修方案的设计图是PDF版的,可否提供CAD版本,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回复:不提供。
31.为了更好的展示美术馆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效果,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10-20分钟的视频动画,来帮助招标人及专家更直观准确的进行评审?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湖南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建成后又是湖南文化领域的一张名片,省内省外想参与建设的投标单位比较多,这对于项目建设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各投标人充分竞争,也有利于招标人选择更优更好的中标单位,理应给予各投标人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招标文件第12页6.1.1条中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作为经常参与投标的公司都知道,这样的设置,给特定的投标人预留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也让其他投标人都会产生猜测和联想。另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第五条之规定“取消业主评委。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业主评委”。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取消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湖南美术馆展陈装修工程,工程费用约7100万元。招标范围总装修面积约12000平方米。另外投标文件除常规设计外,还需要提供专业照明设计、专业展墙、展柜设计、艺术品库房设计、机电部分设计等专项设计。投资规模大,方案要求高,短短30天的时间是无法提供一份高质量的设计的,就算勉强完成的设计方案也是没有竞争力,无法让招标人满意的设计方案,除非是特定投标人前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设计工作。另外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号)第十四条之规定“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30日,其中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不少于45日”。从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也是给所有热心参与的投标人一个机会,我们强烈要求推迟开标时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请问招标文件P11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暗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封面格式内容附后,但是附后的封面格式内容P117,的字体非仿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全改成仿宋三号字体,还是就直接按照招标文件上给的封面字体和大小直接打印?
回复: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封面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直接打印。
二、招标文件补遗:
1.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
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
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720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文件为准,自公布发文之日起计算。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3条“同时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只需满足3.3.1要求或3.2.2要求即可。” 修改为“同时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只需满足3.3.1要求或3.3.2要求即可。”
3.对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二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非含联合体)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进行修改,具体格式附后。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5.如为联合体投标,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协议除外)。”修改为“5.如为联合体投标,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除外)。”。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相应内容按此修改。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六)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增加备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附于本表后。2、省外企业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附于本表后。”
6.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七)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备注中“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附本表后”修改为“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附于本表后。”
7.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方案设计)”修改为“技术标(初步设计)”。
8.补充图纸,请投标人在补充文件附件中自行下载。
三、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提供)格式
3.《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提供)格式
4.图纸(单独下载)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此表、分别盖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请另准备本委托书一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 系 (联合体成员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请另准备本委托书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如有跨页的需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骑缝章)
编制投标文件时此备注可删除。
企业名称最终得分信用等级评定日期有效期至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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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委托单位 | 工程类别 | 立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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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行为描述 | 指标代码 | 行为类型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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