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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22,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银川市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培训体系建设二次澄清说明[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灵武,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招标编号:2018NCZ(YC)001005,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培训体系建设(二次)澄清说明
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YC)001005
项目编号:SHXD2018ZC第55号
采 购 人: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人:马佳娟
电话:0951-4038713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卡菁虹
联系电话:0951-5170476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澄清内容:
根据宁财(采)发{2018}633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规范招标文件售价问题。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全部使用电子文档下载方式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必须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取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付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3〕235号)中关于招标文件的收费标准的规定。
已报名参与本项目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投标单位,在开、评标结束后与我单位联系,办理退款手续。
注: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变更补遗”公告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