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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河池国道G357罗城四把至环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所属区域:广西-河池-罗城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XL.LW.J.2018-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XL.LW.J.2018-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送给你们,要求贵方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此件,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P8、12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及P12页第3点中所提及“使用现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将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核实并开具收据;同时将银行汇款单及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由于交易中心采用投标保证金多级子账簿交款,系统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屏蔽所有交款信息,交易中心无法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故投标文件中不须要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
2.因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故投标文件中不须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广西翔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