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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渗滤液三期项目场平及附属结构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8/03/26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渗滤液(三期)项目场平及附属结构工程 | ||||||
变更内容 |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渗滤液(三期)项目场平及附属结构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书 1.招标人提供PDF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及材料的数量,由于各不同人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耗量不能保持一致,如:水、柴油等不可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改表内材关于料数量的要求。 答: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CJZ清单为准。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4)中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得 3 分。请问招标人,此项目要求为市政资质,为何需要爆破作业许可证,此项目有包含类似爆破的工程吗? 答: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作为加分项。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得 2 分;请问招标人,此项目要求为市政资质,为何需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此项目有包含类似爆破的工程吗? 答: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4.、CJZ清单场平工程中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何重复出现多次,清单结构是否有误?总金额是否有误?请招标人明确并核算一下。并且招标人给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313025.19元是否包含增值税在内?若有修改请招标人重新上传修改后的cjz,如因修改后未上传cjz而导致流标,请招标人赔偿投标人损失。 答:经核实,总金额无误,清单结构有误,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CJZ清单为准。招标代理费313025.19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在填报招标代理费时按招标人给定的313025.19元填报。 5.招标人未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具备《爆破作业许可证》,设定的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二条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第三十三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第三十四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显示,石方爆破量达146万立方米,按照上述规定,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应设定“同时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并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的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6.招标文件中规定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得 2 分,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得 3 分。此项目为市政项目,清单及工程范围等中都没涉及爆破,并且此项目又是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却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可以加分,分值还很高!此举明显有排次潜在投标人之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招标人取消这些加分项。 答: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投标单位具备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得3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得2分。实质上变相要求一个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界内都很清楚,普通施工企业根本无法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只有极少数施工企业申办成功,其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都是民用爆破公司具有。设定的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实行区别对待,故意设置对某些潜在投标人有利而对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责任】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得 2 分;2.2.3(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得 3 分。但是经我方调查,具有满足此要求的单位屈指可数,招标文件设置这些要求存在为某些单位量身打造,排斥了大多数单位参与此次投标。据此,望取消此两条加分要求。 答: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9.招标人在资格条件中和评分标准中设定的类似业绩与资格要求不符,属于设定的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但业绩设定为45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或场平业绩,业绩与资格不对应。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版)》取消了原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表明土石方工程不具有技术性,不需要国家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连资质都不需要的内容,还设置土石方业绩,而不是设置与设定的资质相对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者是与本项目工程中更具有技术性的内容对应的业绩。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但本标段为场平土石方工程,故类似业绩要求场平土石方业绩。 10. 本项目评审采用的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工期较长,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而本项目为施工技术难度较小的土石方工程,工期只有150日历天,完全不适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办法可否调整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答:本工程地质较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500 万元的土石方场平工程 (单独的基坑开挖/支护或地基处理工程除外)。”根据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项目中含土石方及基坑开挖及支护等内容,因此基坑开挖/支护或地基处理工程适用于本工程,不应排斥在外,请明确。 答: 单独的基坑开挖/支护或地基处理工程除外:指单个合同只包含基坑开挖/支护或只包含地基处理工程则该业绩不算作类似业绩。若单个合同包含基坑开挖/支护和地基处理工程,且满足合同金额及年限要求则可视为类似业绩。 12.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因素中,P41 2.2.3(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得2分”,2.2.3(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得3分。” 根据地勘图纸说明,本项目主要以砂岩与泥质砂岩为主,属于软质岩类,图纸并未设计采用爆破工艺,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石方开挖方式项目特征描述为爆破开挖与机械破碎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完全可不采用爆破,且项目位置位于成都周边,爆破牵涉炸药、雷管的管制,对周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须事先报公安部门备案,上报爆破专项方案后须经过专家论证,进行详细的地质评估,炸药仓库的选址及审批,爆破人员及爆破用品管理员的专业培训等工作,整个审批过程需5-6个月。本项目工期为150日历天,采用爆破施工完全不满足工期要求,施工中石方采用大功率挖机、钩机及破碎机械施工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满足本项要求的前300名市政一级单位仅1-2家单位符合上述加分条件,其余投标人均排斥在外,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置上述存在量身打造条件的嫌疑,使得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 根据住建部最新资质分类,爆破资质已经取消,本项目完全可不采用爆破施工,如业主要求必须要采用爆破,完全可由专业爆破分包施工单位实施,无须设置上述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恳请招标人取消上述不合理评分条件。 答: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13.根据最高法院及国家九部委通知,“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请问本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可参与投标。 答: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14.招标文件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招标文件的计划工期与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日存在巨大差异。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版 根据设计图纸工程方格网高程高差大,场内高程最高约675.74,最低约600.06。最大高低相差约70米余。挖深最深50米。在岩土勘察报告中5.2.3填方边坡稳定性分析:场地整体高差较大,场地西南侧位于“大梁山”山顶,顺势由山顶向下逐渐降低,其余三侧均较低。除西南侧最大挖方约50m,其余三侧均需要填方,其中西北侧填方高度最大约30m,东北侧以及东侧约20m,东南侧10m。按设计要求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按此施工要求开挖只能从西南侧进行,结合地勘报告考虑到宜塌方滑坡等参数,在挖掘机间隔从安全和施工利用率考虑不宜低于10米 ,同侧面作业高差不宜超过10米。在此条件下从西南侧布置挖掘机不宜超过8台。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考虑采用大方量2 m3挖掘机开挖加,自卸汽车运输。24*60*2=2800*8=23040。放坡开挖,雨季坡面降水。加上放坡护壁支护等环境措施考虑机械利用系数考虑为0.5。理论11520立方每天。土方约218000/11520=19天。石方考虑挖掘机破碎石方每小时大约20-30m3。10*30*24=7200,地势环境原因考虑系数0.8理论为5760立方每天.1510000 /5760=263天。炸药爆破方式作业时间和条件更大于破碎。本工程计算排满时间施工单土石方专项工程工期约300天。另支护和桩基工程工期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单项工程工期均远大于100天以上。 答: 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更改为:2018年9月11日。 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中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与计划总工期不符,请招标人明确。 答: 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更改为:2018年9月11日。 16.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2)技术负责人:具备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2.2.3(4)投标单位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且其有效期能涵盖本工程的招标施工工期的。以上两条人员的设置相当的不合理。 根据2015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中的第三十二条,其内容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在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34号文)一年多后,发布《实施细则》,体现了政府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十九大报告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报告还明确要求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四、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4.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请业主和代理监督并督促取消以上不合理条款,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参与投标条件。请不要让我们理解为此条件是为个别单位量身定制的条件,违背招标法的相关规定。 我司保留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及领导反应和投诉的权利。 答: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17. 我司于2018年03月17日通过登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参与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渗滤液(三期)项目场平及附属结构工程项目报名。经下载招标文件后查看发现: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规定投标人须为《成都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公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60分以上且排名前300名的企业,并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条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投标单位具备爆破作业许可证,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完全违反了招投标法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明显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我单位保留向相关部门上诉的权利,请招标人取消不合理要求,还大家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答: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18. 我司通过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参与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渗滤液(三期)项目场平及附属结构工程项目报名。经下载招标文件后查看发现: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为成都排名前300名单位并且技术负责人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投标单位具备爆破作业许可证,招标人存在“以特定的行政区域和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违反了招投标法中的相关规定,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请招标人取消不合理要求。 答: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点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版)》中招标公告注(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而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并非属于资质,因此不能设置为联合体。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爆破作业,因此将爆破作业许可证(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为加分项。 19、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4月11日10:30。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