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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8.01.02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0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视频会议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JZQ20181116),,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视频会议建设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由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视频会议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ZQ20181116),本项目变更如下:
原公告中: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国家二级资质;
(8)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贰级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合一(副本);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国家二级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贰级资质》,以上资料需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有效公证件查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合一(副本);以上资料需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有效公证件查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