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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南充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阆中,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发布时间 | 2017/03/08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 | ||||||
变更内容 | 关于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施工招标的答疑 补遗书 (补遗01号) 一、质疑问题1:“此次发布的“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为施工招标,该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的问题: 答复: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属于勘察设计工程师,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2005年4月1日实施)第七条规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证书,并核发执业印章。”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2016年9月13日实施” 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将第七条修改为:“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 故: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不是只注册在一个设计单位,也可注册在施工资质单位 2、根据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管理规定,市政专业技术职称本包含: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3、本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质疑问题2: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是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并不是本项目主体工程,应配备市政工程较为合理。技术负责人要求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实属不恰当的问题。 答复:本项目所属施工范围环境复杂,施工两边都是居民建房,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保障道路基础地下排水管道的正常施工,设计上采用了高压旋喷桩地基处理措施,为确保该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顺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特殊机械设备。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并限时完成的项目,因洪水季节即将到来,急需解决江南片区防洪和雨污分流问题,该工程施工重点在道路排水系统而不是在道路路面恢复上。所以,本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符合项目实际要求。 三、其它不变。 招标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