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项目频道 > 重点项目 > 广西项目网 > 正文
广西武鸣合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015-05-27 07:00:27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5.05.19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西武鸣合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
企业性质:股份制
申报方式:备案制
审批机关:广西环保厅
项目所在地:南宁市武鸣县太平镇凤阳村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已建成一条生产能力达3万吨的食用酒精生产线,该生产线既可生产木薯酒精,也可生产糖蜜酒精。其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一套木薯酒精前处理系统(木薯原料的清洗、粉碎、蒸煮和糖化)、一套糖蜜酒精前处理系统(糖蜜的酸化),一套木薯酒精和糖蜜酒精共用的发酵、蒸馏系统以及厌氧+好氧环保处理系统、一套糖蜜酒精废液全套浓缩焚烧环保处理设施。木薯酒精生产工艺采用双酶法低温糖化、连续发酵、三塔差压蒸馏提取酒精;糖蜜酒精生产工艺采用双流法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77亩。
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本技改工程位于南宁市武鸣县太平镇凤阳村。项目已建成一条生产能力达3万吨的食用酒精生产线,该生产线既可生产木薯酒精,也可生产糖蜜酒精。其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一套木薯酒精前处理系统(木薯原料的清洗、粉碎、蒸煮和糖化)、一套糖蜜酒精前处理系统(糖蜜的酸化),一套木薯酒精和糖蜜酒精共用的发酵、蒸馏系统以及厌氧+好氧环保处理系统、一套糖蜜酒精废液全套浓缩焚烧环保处理设施。木薯酒精生产工艺采用双酶法低温糖化、连续发酵、三塔差压蒸馏提取酒精;糖蜜酒精生产工艺采用双流法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77亩。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1#~6#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均浓度以及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小时浓度监测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7#~15#9个测点中,所有测点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在纳污河段凤阳河共设4个监测断面,选择水温、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总磷、高锰酸钾指数、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和氰化物共12项作为现状水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的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本次调查在项目场地、环境敏感点、地下水上下游等地布设5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点位的亚硝酸盐和总大肠菌群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说明厂区邻近地下水水质受到轻微~中度污染,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和农耕化肥、农药残余污染。
(四)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厂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评价区域噪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概况
1、废气:生产木薯酒精时,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木薯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发酵过程中产生的CO2、污泥堆场和污水站产生的恶臭、锅炉车间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SO2和NO2等;生产糖蜜酒精时,废气主要来源于酒精废液焚烧锅炉产生的烟气、酒精生产发酵过程产生的CO2、酒精废液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2、废水:生产木薯酒精时,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酒精车间废水、木薯洗涤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锅炉废水等。生产糖蜜酒精时,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高浓度有机废液、精馏塔余馏水、酒精废液浓缩蒸发冷凝水、各类冲洗废水和废液焚烧炉冲灰水:雨水冲刷场地形成的初期雨污水。
3、固废:生产木薯酒精时,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酒精车间鲜薯清洗脱皮除渣产生的木薯皮和泥沙、锅炉车间的煤灰渣、厌氧罐排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生产糖蜜酒精时,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焚烧锅炉炉渣、炉灰和洗罐渣。
4、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冷却塔和各类泵等,噪声级约80~100dB(A)左右。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①生产木薯酒精时,正常排放的SO2、NO2、NOX、PM10对关心点及网格点影响很小,其小时、日均及年均贡献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叠加本底值后的预测值也低于上述标准,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网格点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的最大占标率网格位置分别位于厂区西南面1.1km、西北面0.4km、南面0.3km,主要是受气象条件的影响。
当锅炉除尘设施除尘效率下降到90%,脱硫设施脱硫效率下降到60%时,排放的SO2、TSP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所有关心点预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最大占标率网格点位于厂区西南面1.1km。
②生产糖蜜酒精时,正常排放的SO2、NO2、NOX、PM10对关心点及网格点影响很小,其小时、日均及年均贡献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叠加本底值后的预测值也低于上述标准,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网格点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的最大占标率网格位置分别位于厂区西南面1.1km、西北面0.4km、南面0.3km,主要是受气象条件的影响。
当锅炉除尘设施除尘效率下降到90%时,排放的SO2、TSP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所有关心点预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不会造成关心点环境质量降级。最大占标率网格点位于厂区西南面1.1km。
③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采取了相应措施,通过对臭气源进行封闭隔绝,加强管理及时清运臭气发生场所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恶臭气体的扩散。根据企业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厂界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项目污水站需设置100m的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点,因此本项目产生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 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当项目生产木薯酒精时,榨季、非榨季的废水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凤阳河COD的最大预测值分别为7.223mg/L、7.169mg/L,占标率为36.12%、35.85%,氨氮的最大预测值分别为0.092mg/L、0.091mg/L,占标率为9.2%、9.1%,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采用木薯生产方案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凤阳河的影响不大。但当榨季废水事故排放的情况下,凤阳河COD的最大预测值为168.831mg/L,超标7.44倍,氨氮最大预测值为1.431mg/L,超标0.43倍,评价的5km河段达不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采用木薯生产方案,废水事故排放时,对凤阳河的影响较大,造成评价河段全部超标。
当项目生产糖蜜酒精时,废水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凤阳河COD的最大预测值为7.140mg/L,占标率为35.7%,氨氮的最大预测值为0.09mg/L,占标率为9%,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采用糖蜜生产方案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凤阳河的影响不大。当废水事故排放时,凤阳河COD的最大预测值为12.11mg/L,占标率为60.55%,氨氮最大预测值为0.147mg/L,占标率为14.70%,污染物浓度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仍可以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采用糖蜜生产方案,废水事故排放时,会对凤阳河产生一定影响,但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当污水处理站废水未经处理渗漏时,渗漏时间为30d、180d、360d时,渗滤液中的氨氮会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造成不同范围的污染,最远的超标范围为渗漏360d的情形,超标范围为下游100m,超标倍数为2.27~1624倍。超标范围基本位于厂区内,超出厂区部分无地下水取水。
当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渗漏时,渗漏时间为30d、180d、360d时,渗滤液中的氨氮会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造成不同范围的污染,最远的超标范围为渗漏360d的情形,超标范围为下游40m,超标倍数为1.53~2.88倍。超标范围基本位于厂区内,超出厂区部分无地下水取水。
由于厂区基本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发生渗漏后一般污染物不致于立即渗透进岩土层,即在渗入地下岩土层前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处理,认真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和污水处理等环保措施后,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声环境影响结论
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正常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可达到相应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根据厂区总平布置,锅炉灰渣堆场位于厂区西部,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场位于厂区东北部,木薯皮堆场厂区中部。厂界最近距离的环境敏感点为大本屯,位于厂址东北面400m处,处于厂区各固废堆场的侧风向,距离污泥暂存场、木薯皮堆场、锅炉灰渣堆场较远,项目堆放的木薯皮和生化污泥对敏感点影响很小。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须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建设堆场和相关防渗措施,并及时清运木薯皮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则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破坏了局部的自然地形地貌,改变地表覆盖层,使局部生态系统发生一定的改变;项目建设对区域的动、植物物种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占地面积较小;总体而言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三)项目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1)生产木薯酒精时使用的2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有烟道喷淋除尘系统+水膜除尘器(加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烟气经80m高烟囱外排;
(2)生产糖蜜酒精时使用的28t/h酒精废液焚烧锅炉配备有旋风除尘+四电场静电除尘+水膜除尘的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烟气经80m高烟囱外排;
(3)污水处理站、木薯皮堆放场、污泥堆场等会产生异味、臭气,通过采取隔绝臭气源、清理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空气的不良影响。
2、水环境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①生产木薯酒精时,酒精车间废水、木薯洗涤水、车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EGSB厌氧反应器,厌氧系统出水再进入好氧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设备冷却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锅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②生产糖蜜酒精时,酒精车间废水、精馏塔余馏水、酒精废液浓缩蒸发冷凝水、各类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厌好氧环保处理系统进行达标处理;废液焚烧炉冲灰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
3、地下水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将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根据相应的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
4、噪声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对高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①生产木薯酒精时,产生的木薯皮和泥沙、厌氧罐排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售给周边农户做肥料;锅炉车间的煤灰渣外卖给附近砖厂做建筑原料。
②生产糖蜜酒精时,产生的焚烧锅炉炉渣和炉灰外卖给附近砖厂做建筑原料;洗罐渣外售给附近农户做肥料。
(四)环境风险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原料使用、生产过程及“三废”处理产生的危险性物质有乙醇(酒精)、杂醇油、硫酸、氢氧化钠、沼气(甲烷)等,环境风险类型确定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燃烧)、爆炸等三种类型。项目的乙醇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爆炸事故概率为8.7×10-5次/罐·a。经预测,乙醇储罐爆炸事故死亡半径为16.24m,死亡半径内没有长期暴露的人员,对厂界外环境现有居民区造成死亡危险的风险性很小。
项目在落实本评价的增设厌氧罐围堰、增设事故应急池导流槽后,项目具备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降低环境风险污染事故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规划协调性、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与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武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武鸣县“十二五” 主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武鸣县太平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相符。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酒精生产线属于限制类。但2014年7月25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2014年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广西武鸣合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生产线技改工程》的布局建设,并给予补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同时,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十八条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的规定,因此,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交通运输便利,原料资源有保证,环境容量大,供水、供电充足。在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不新建设居民点的情况下,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其能耗、物耗、排污指标达到行业的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厂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武鸣合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武鸣县太平镇凤阳村
联系人:农总 电话:13978838935
(二)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71-2289744
广西武鸣合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19日
关键字: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