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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百寿)至融安公路工程

2015-04-06 06:00:3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3.30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设计/建设单位:  /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临桂(百寿)至融安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桂林市永福县、柳州市融安县   建设规模:公路起点位于永福县百寿镇南部,沿着省道S306改扩建,路线向西途经融安县泗顶镇,终于融安县浮石镇,终点交于国道G209,路线全长66.8km,实际修建里程66.8km。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桩号区间为K0+000~K66+802,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66.8km,实际建设66.8km,其中旧路改扩建65.09km(K0+000~K23+860,永福县段;K23+860~K65+090,融安县段),新建1.71km(K65+090~K66+802,融安县段)。起点至天子岭段(K0+000~K54+900)设计速度为60km/h、天子岭至浮石段(K54+900~K66+802)设计速度为40km/h,全线路基宽8.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工程、全线桥涵、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全线设置大桥276m/2座,中桥331m/6座,小桥158m/6座,涵洞209道;平面交叉13处,分离式交叉1处;便民候车亭16处,养护站2处。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41826.2116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17处,为沿线的村屯、学校。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地表水体保护目标主要有百寿河及其支流、融江及其支流、泗顶河;永福县百寿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融安县浮石镇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广西寿城自然保护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征地拆迁地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根据类比分析,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对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于农田农肥;施工废水需经隔油后引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沿河路段水体时,使沿线的河流水体的悬浮物总量增加,从而降低河流的水质,河流自净可以降低悬浮物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项目路基建设填方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公路建设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道路施工对其水质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公路营运形成的不可渗漏路面面积不大,降雨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不会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或水量减少。   固体废物:项目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公路建成后,在过融安县浮石镇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最大:2018年为0.0141次/年,2024年为0.0185次/年,2032年为0.0559次/年。总体来看,本公路沿线事故发生率不大。   本项目在过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设置事故应急系统;在沿河路段布置安全防护栏,避免车辆事故后直接堕入沿线河流,同时公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72-3206805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   电子邮件:490289877@qq.com   联系人:覃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临桂(百寿)至融安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概况   临桂(百寿)至融安公路工程位于桂林市永福县、柳州市融安县,公路起点位于永福县百寿镇南部,沿着省道S306改扩建,路线向西途经融安县泗顶镇,终于融安县浮石镇,终点交于国道G209,路线全长66.8km,实际修建里程66.8km。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桩号区间为K0+000~K66+802,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66.8km,实际建设66.8km,其中旧路改扩建65.09km(K0+000~K23+860,永福县段;K23+860~K65+090,融安县段),新建1.71km(K65+090~K66+802,融安县段)。起点至天子岭段(K0+000~K54+900)设计速度为60km/h、天子岭至浮石段(K54+900~K66+802)设计速度为40km/h,全线路基宽8.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工程、全线桥涵、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占地面积208.95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79.20hm2,临时占用土地为29.75hm2,拆迁房屋2242m2,拆迁电缆线4800m,通讯线5500m,高压线12600m。项目全线设置大桥276m/2座,中桥331m/6座,小桥158m/6座,涵洞209道;平面交叉13处,分离式交叉1处;便民候车亭16处,养护站2处。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37.52万m3,填方总量为149.40万m3,弃方总量为88.12万m3,项目设置弃渣场10处。   项目总投资为41826.2116万元,计划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工期24个月。   1.1.2路线方案比选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整体上提出了K线、A线两个方案,工程可研推荐K线方案。工程沿线未涉及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评报告从工程角度和环保角度进行比选后,同意工程可研推荐方案。   1.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1.2.1生态敏感保护目标   评价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广西寿城自然保护区、重点公益林、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具体见1.8.2章节)。   1.2.2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地表水体保护目标主要有百寿河及其支流、融江及其支流、泗顶河;永福县百寿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融安县浮石镇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见1.8.4章节)。   1.2.3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2.4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分布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18处,为沿线的村屯、学校。   1.2.5社会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部分路段位于《融安县浮石镇总体规划(2008-2025)》规划范围内,部分路段位于《广西永福县百寿镇镇区总体规划(2002-2020)》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共占地208.95hm2。拆迁房屋2242m2,未涉及任何级别的文物保单位。   1.3 环境质量现状   1.3.1生态质量现状   1、项目路穿越广西寿城自然保护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桂北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2、项目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208.9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79.20hm2,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29.75hm2,其中基本农田为1.3hm2,占用重点公益林3.33hm2。   2、评价区植被主要为用材林、灌木林等,其中农作物、用材林常见大面积连续分布。评价区已发现国家II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有金毛狗和樟树2种。   3、经初步统计,评价区可能出现的陆生脊椎保护动物47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11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36种。   4、项目跨越河流水生生物以常见物种为主,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鱼类“三场”。   1.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布设了4个大气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的NO2、CO、TSP24小时平均值和NO2、CO1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对12个代表的敏感点进行监测,沿线所有敏感点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由现状监测结果可见:在监测的12个代表敏感点中,昼夜间现状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由噪声监测断面衰减情况可知,两个噪声监测断面在距离公路中心线10m处昼间噪声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标准0.2至1.5 dB(A),夜间噪声值达标;两个噪声监测断面在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处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1.3.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主要涉及主要有百寿河及其支流、融江及其支流、泗顶河;永福县百寿镇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融安县浮石镇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测结果表明:评价范围内的百寿河支流、泗顶河及融江支流的水质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BOD5、DO、氨氮、石油类监测指标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悬浮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评价河段现状水质良好。   1.3.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通过对公路两侧村庄引用的山泉水的取水口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1.4工程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1.4.1社会环境   1.4.1.1 环境影响分析   1、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208.9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79.20hm2,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29.75hm2。其中基本农田为1.3hm2;需拆迁房屋2242m2,对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2、拟建公路与《融安县浮石镇总体规划(2008-2025)》相符;拟建公路与《广西永福县百寿镇镇区总体规划(2002-2020)》相符。   3、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及促进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公路沿旧路改扩建,施工期对周边居民的交通出行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拆迁电缆线4800m,通讯线5500m,高压线12600m。   6、项目未涉及占压任何文物保护单位。   1.4.1.2 环境保护措施   (1)在路线经过的乡镇、村屯、学校宣传专栏张贴告示,增加施工现场宣传力度,设立告示牌、使项目沿线群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2)根据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和占地补偿政策,制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方案并予以落实,可以将影响降至较低的水平。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选择施工便道,减少施工干扰,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设置警示牌,避免公路堵塞,减小项目施工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4)项目涉及对现有电力线拆迁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安排替代方案,缩短复建时间,降低不利影响。涉及高压线的迁移重建。项目建设涉及迁移重建的高压线在迁移前应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评价并报相关环保部门审批。   (5)工程施工中如发现有其他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土方挖掘工程,并上报文物部门,保护现场,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在主管部门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前,挖掘工程不得进行。   (6)建设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进行审批。   1.4.2生态   1.4.2.1 生态影响分析   1、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179.20hm2,通过公路绿化可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类型消失,也不会导致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2、从占用植被的重要性来看,项目主要占用用材林和灌草丛,占用面积不大,不会造成生态功能的丧失。   3、项目占用融安、永福县重点公益林3.33hm2,占用公益林占所在区域公益林总面积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公益林主导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对其整体生态服务能力影响不大。   4、项目K5+000~K10+000段约5.0km从寿城自然保护区(永福管理区)东部实验区旁经过,与寿城自然保护区(永福管理区)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0.4km、1.2km、3.7km。项目未占用寿城自然保护区内土地,且项目为线性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寿城自然保护区原生性天然林及其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5、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的大量减少和消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全线有14座桥梁,施工对水生生物环境影响不大。   6、项目全线涉及高填方路段长度1460m,设计涉及深挖路段长340m,深挖路段主要为沿现有边坡开挖形成;施工中清除地表植被,可形成较大的裸露面,易引发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并引发水土流失,对周边生态带来不利影响。   7、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设设置弃渣场10处,临时堆土场9处,上述临时用地从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选址基本可行,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选址尽量减少对林地占用。   12.4.2.2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2、路线设计严格落实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64号)的相关要求。   3、工程绿化优先使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对于距路较远的保护植物,本评价提出原地保护措施。对于对于旧路拓宽可能占用的金毛狗和枫香树,采取路线避让或移栽的保护措施(见表9.1-1)。   4、应加强施工人员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严禁乱砍滥伐;施工场地。弃渣场不应设置在公益林分布处,应避免占用公益林,不得设置在基本农田内。   5、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应尽量增设涵洞或桥梁以减缓阻隔的影响。   6、自然保护区减缓措施   (1)沿自然保护区附近路段施工时,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可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利用现有公路进行材料运输与机械调运;   (2)严格控制施工用地,施工行为应在工程用地内进行,避免额外新增占地的情况;   (3)在自然保护区附近路段及路基施工中,应在用地红线外设置铁皮拦挡;   (4)路基施工中,应注意洒水降尘,尤其在旱季应增加洒水次数;   (5)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植物教育,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保护区附近路段施工前,应及时通知保护区管理部门,在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下摸清工程附近保护动植物分布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   7、加强施工管理,弃渣场、施工营地按水体保持方案做好相关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选址,减小弃渣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4.3环境空气   1.4.3.1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混凝土拌和导致的扬尘及沥青烟,在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场地下风向150m内区域受扬尘影响较为严重。   (二)营运期   根据类比分析后判断,拟建项目运营,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24小时平均值及1小时平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会对空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1.4.3.2 环境保护措施   1、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方法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和物料加湿等,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2、混凝土拌和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及周边洒水降尘。   3、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4、渣土及垃圾及时清运。   1.4.4声环境   1.4.4.1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1、预测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52m以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70dB(A),夜间在229m以外可低于55dB(A)的标准限值。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86m以外可低于70dB(A),夜间在264m以外可低于55dB(A)。   2、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分布声环境敏感点18处,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机械在场界进行施工作业时,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大,施工期影响人口约1272人。   (二)营运期   1、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距公路中心线达标距离,起点至天子岭段(K0+000~K54+900)路段为:昼间36m、夜间76m;天子岭至浮石段(K54+900~K66+802路段为:昼间18m、夜间48m。   2、沿线17处敏感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如下:   ①村庄等普通类环境敏感点   同时位于4a、2类区敏感点:7处敏感点。至营运中期,4a类标准区域,昼间敏感点均达标,夜间全部超标,超标范围4.1~6.1dB(A),最大值出现在坳上屯,超标影响人口453人/104户;2类标准区域,昼间敏感点均达标,夜间全部超标,超标范围0.5~1.9dB(A),最大值出现在东岩屯,超标影响人口767人/185户。   仅位于2类区敏感点:7处敏感点。至营运中期,7处敏感点的昼间噪声值均达标,有1处敏感点夜间噪声值超标,为江西屯超标2.3dB(A),,全部影响人口43人/10户。   ②学校类特殊敏感点   有学校敏感点3所。至营运中期,3所学校的昼夜间噪声值均达标。   1.4.4.2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300m范围内有敏感点分布的施工区,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应在场界处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通过限速、加强公路平整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交通噪声影响。   2、对沿线超标建筑采取加装密封条进行降噪,通风式隔声窗:172m2,铝合金窗:577m2,密封条:1410m,总降噪措施费用合计28.28万元。   3、拟建公路起点至天子岭段(K0+000~K54+900)路段距公路中心线/红线76/70m内的区域、拟建公路天子岭至浮石段(K54+900~K666+802)距公路中心线/红线48/42m内的区域,不宜新建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如若需修建上述建筑,需做好墙、窗的降噪设计,需合理规划布局,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所带来的影响。   1.4.5地表水环境   1.4.5.1 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拟建桥梁不涉及水中桩基的施工,施工过程不与河流直接接触,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沿河路段路基开挖形成地表裸露,易造成水土流失,遇雨水冲刷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导致水中悬浮物增加。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河流,对周围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2、营运期   设置养护站2处,养护站营运期污水排放量较少,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对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沿河路段水体时,使沿线的河流水体的悬浮物总量增加,从而降低河流的水质,河流自净可以降低悬浮物的影响。   1.4.5.2 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需经隔油后引入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农灌系统。   3、公路养护站设置三级化粪池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可用于农灌。   4、对水源保护区:   (1)、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的冲洗;设置完善的临时排水系统。   (2)、过水源保护区路段段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设置事故应急系统。   (3)、设置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的警示标志。   1.4.6地下水环境   1.4.6.1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   拟建公路填挖方路段不会影响地下水水位或水量。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   公路营运形成的不可渗漏路面面积不大,降雨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不会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或水量减少。   12.4.6.2 环境保护措施   1、桥梁施工产生的废土废渣,不能排放随意堆放,要及时运走,做好后续的水土保持工作。   2、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1.4.7固体废物   项目永久性弃渣88.12万m3,施工营地生活垃圾108t。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旧桥拆除产生一定的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将改部分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弃渣场,防止及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1.4.8环境风险分析   公路建成后,在过融安县浮石镇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概率最大:2018年为0.0141次/年,2024年为0.0185次/年,2032年为0.0559次/年。总体来看,本公路沿线事故发生率不大。   本项目在过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同时设置事故应急系统;在沿河路段布置安全防护栏,避免车辆事故后直接堕入沿线河流,同时公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1.5 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桂林市永福县、柳州市融安县境内,项目有利于推进国道网的建设,有利于逐步完善我区省道网。本项目实施后,将对旧路的技术指标进行改造提升,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强融安县与永福县的联系,有利于带动沿线农林产品输出及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沿线居民的生活水平。   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公路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总体而言,拟建公路社会效益明显,其建成营运将完善国家和地方交通设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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