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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

2015-04-02 06:00:49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5.03.3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曲沃县中医医院 设计/建设单位: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位于曲沃县文公大街16号(曲沃县中医医院内)。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m2,总建筑面积为12000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十层的住院楼,其中一层层高为4.8m,二至十层层高均为3.8m,住院楼一层为收费室、急诊科、中西药房、医保办理及资料室等;二层为检验科、平板心电图、心电图、B超级制剂室等;三层~九层为病房、医生及护士值班室及处置室等;十层为ICU病房、手术室、医办处置室、护理、更衣室及缓冲间等;辅助工程为医院食堂、锅炉房、洗衣房及职工宿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固体废弃物和施工废水等方面。主要影响项目区内及周边区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影响为主。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扬尘污染相对较大,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另外,还有汽车尾气及施工人员生活区域的废气。 (2)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以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噪声为主,且夜间影响较大。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砂石料冲洗废水等。 (4)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废弃土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汽车尾气。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内部噪声源数量较少,主要为空压机、水泵及脱水机产生的机械噪声、汽车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及太原市环保局发布的并环发[2010]19号文件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同时做好施工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工作。 (2)噪声影响 要求施工场地22:00-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场地、选用低噪音设备和先进工艺、规范施工行为。 (3)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医院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降尘、喷洒等,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 施工建筑垃圾和废弃土方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渣土处置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现场集中收集,每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采暖由医院自建的燃气锅炉供给,燃料为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较小。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地面停车场尾气易于扩散,同时医院应加强管理,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减轻汽车尾气排放对院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环境 项目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其中酸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等特殊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 污水提升泵等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医院污水处理站内,安装基础减振底座;汽车噪声为随机噪声,应加强管理,车辆进入院区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同时应注重加强院内绿化措施及车辆出入、停靠管理,减小车辆的拥堵情况。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密闭的垃圾收集池收集后,由曲沃县环卫部门由专用密闭车辆按日清运,运往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中药渣经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医疗垃圾集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与曲沃县总体规划相符,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外围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在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可使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达到相应环境标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曲沃县中医医院住院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本公示公布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曲沃县中医医院 电话号码:  0357-4522223 联 系 人:张主任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号码:15809577535 联 系 人: 王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选址附近居民、单位职工或有关团体、组织管理部门。 (2)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它信息,可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我们将认真处理您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或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给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后10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曲沃县中医医院,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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