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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高2×350M 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
2015-03-19 06:00:0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西 | 加入时间: | 2015.03.17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 |
受同煤阳高2×350MW热电厂项目筹备处委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承担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高2×350M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向公众公开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的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大同市阳高县投资建设同煤阳高2×350M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350MW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207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利用低热值煤发电的同时向阳高县城和龙泉工业园区实施兼顾供热。拟选厂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王官屯镇许窑村东侧170m处,厂址东侧为京包铁路,距铁路约100m,东北距阳高县城约11km。
本工程依托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利用同煤集团马脊梁矿、四台矿、燕子山矿、东周窑矿四个煤矿及配套洗煤厂所产的低热值煤(煤泥、矸石和劣质原煤)。生产水源为阳高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阳高县守口堡水库地表水作为生产补充水源;生活用水由阳高县龙泉供水工程供给。
2014年8月1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办[2014]1218号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组成见表1。
表1 项目的基本组成
项目名称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高2×350MW低热值煤热电项目
建设单位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2×350MW
700MW
主体
工程
锅炉
2×1207t/h循环流化床、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直流锅炉
汽轮机
2×350MW超临界、两缸两排汽、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发电机
2×350MW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三相两极同步发电机
空冷系统
空冷凝汽器面积2×885732m2,每台机组配30台空冷风机,空冷平台高35m
辅助
工程
水源
生产主水源:阳高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守口堡水库作为补充水源;生活用水水源:龙泉供水工程
除灰系统
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除灰方式,用压缩空气作为动力通过管道将干灰输送至灰库内贮存;锅炉排渣采用冷渣器+干式机械输渣系统。
贮运
工程
燃煤运输
本项目燃煤的运输方式全部为铁路+带式输送机运输。同煤集团马脊梁矿、燕子山矿、四台矿和东周窑矿所产劣质原煤及配套洗煤厂洗选后的矸石、煤泥在附近车站装车,经云岗支线始发直达列车通过矿区铁路及京包线铁路运至阳高电厂卸煤站。燃煤卸下后经400m封闭输煤皮带运输至厂内封闭煤场。
运煤铁路
本工程配套建设1.678km的运煤铁路专用线。起点接轨于原有京包线恢复车站王官人屯车站,专用线正线接轨点位于京包线大同方向K328+844.55处,接轨后走行约300m,而后进入新建专用线电厂站至路线终点翻车机房。
贮煤系统
封闭条形储煤场,贮煤能力11.5万吨。经输煤栈桥由主厂房固定端上煤。
灰场
建设事故周转灰场。灰场位于阳高县王官屯镇许窑村西北侧荒沟内,与厂址直线距离约2.5km、运距3.5km。为山谷灰场,占地为荒地,占地面积约10.8787×104m2,库容169.6×104m3。采用干贮灰方式,碾压洒水。
灰渣及石膏利用
灰渣及脱硫石膏要求全部综合利用。粉煤灰和炉渣主要用来生产水泥、制作粉煤灰砖等,石膏主要用于建材生产等。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周转灰场堆放。
环保
工程
烟气脱硫
采用炉内喷钙+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方法,用石灰石作脱硫剂,不设置旁路。
NOx控制措施
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和SNCR烟气脱硝方式控制NOx的产生和排放
除尘措施
采用电袋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进行除尘。
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控制措施。
固废治理
灰渣与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大石沟事故灰场贮存。
厂外配套工程
供热管网工程
供热管网工程:该工程将新建一次供热管线总长40.5km(主干线15km和支干线25.5km),新建、改造热力站47座,供热管网环评已取得批复。
工业供水工程
阳高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104m3/d,已建成投产。目前2013年最小月平均处理量8431m3/d,考虑损失可利用中水量为6745m3/d,可满足本工程非采暖季生产用水要求;采暖季不足部分由守口堡水库提供1319m3/d。
输电线路
现阶段按500kV一级电压接入考虑,厂外输电线路由地方电网公司建设,不包含在本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造成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在各关心点上均未超过相应的标准,且占标率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2)地表水
厂区排水采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全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在正常工况以及事故状态下,均可实现废水零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3)地下水
本项目厂区废污水池、污水管道、油库区等以及灰场都按相关规程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
(4)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设备较多且个别声源噪声较强,按本工程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将大大缓解。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环境敏感点许窑村昼、夜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采用炉内喷钙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二级脱硫方式(综合脱硫效率为99.025%)、电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的二级除尘方式(电袋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70%)、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建设SNCR脱硝系统(脱硝率为70%)。
贮煤场为封闭条形煤场,设有喷水抑尘装置;建设封闭式输煤栈桥;碎煤机室、煤仓间、转运站落料点、设备出口处采取了密闭防尘和喷淋降尘措施;贮灰库和渣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粉仓和料仓配置布袋除尘器。翻车机房采用全封闭结构且内部采用喷雾抑尘措施。
2台锅炉合用1座钢筋混凝土单筒烟囱,高度210m,出口内径8.2m。每台锅炉各安装了一套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2)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系统为分流制。
输煤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煤水处理装置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及煤场喷洒;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干灰加湿;主厂房杂排水、中和后的酸碱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的含油废水等全部送工业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系统及厂区绿化,不外排。
为避免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厂区废污水池、污水管道、油库区等以及灰场都按相关规程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噪声防治对策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吸声等控制措施,空冷平台内设吸音板、减速器及隔声罩等。并从厂区平面布置上综合考虑设备噪声对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主要固体废物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产量为粉煤灰75.85万t/a,炉渣75.85万t/a,脱硫石膏12.22万t/a,拟全部综合利用。如确有特殊情况而得不到全部综合利用时,送大石沟事故灰场贮存。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厂址及灰场均不在阳高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兼顾向县城区域和龙泉工业园区冬季供暖,符合阳高县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导则》,本项目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99.23,属于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锅炉烟气中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均达到山西省的超低排放标准Ⅱ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其它产尘点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对厂界的噪声贡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的烟尘、SO2和NOx的排放量符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确认的总量指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厂址位于阳高县西南约11km处,不在县城主导风的上风向;由于工程兼顾为阳高县城和龙泉工业园区提供热源,会使县城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厂址选址是可行的。大石沟灰场场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灰场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在采取有效地防洪、防渗和防尘措施后,灰场选择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在落实报告书中所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公示简本。公众可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以查阅项目环评的其它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是征求附近人群对本项目及当地环境的态度,大家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兼顾不同层次人员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的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35268080
传真:0352-6629290 E-Mail:fengge.zh@163.com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联系人:史工 电话:0351-2203607
传真:0351-2203630 E-Mail :qingzang1001@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7日~30日
关键字: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