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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

2015-02-11 06:00:1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2.09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580239.74 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及桂林市平乐县   占地拆迁:工程永久占地386.13 hm2、临时占地60.22hm2;拆迁7920m2。   建设工期:计划2015 年12月开工,2019 年12月竣工,工期四年。   建设规模:主线路线起于钟山县同古镇,经清塘镇、走马乡,终于昭平县以北,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钟山至莲塘段设计车速100Km/h,莲塘至昭平段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总长55.2km。莲塘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60km/h、路基10米、长0.649km;昭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80km/h、路基12米、长1.56km。   工程量:公路全线设有技术复杂大桥4座/2047m、大桥38座/9923m、中桥12座/963m、隧道12座/4465m、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通道114道、天桥10座。   工程投资:估算580239.74 万元。业主自有资本金40%,申请银行贷款60%。。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0处,均为村庄。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地和拆迁对沿线受影响村民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项目桥梁下构施工和上构施工等将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特别是对跨越桂江、思勤江等特大水体的施工。走马乡百步梯冲取水口在取水口搬迁后施工,项目建设不会对搬迁后的水源地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位于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若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后,可能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应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环保要求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双排水系统、事故应急池系统等)。   地下水环境:项目路基挖填及隧道施工,对地下水影响范围有限,不对地下水水位、流向、流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服务、管理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防渗不良情况下,能对局部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项目区域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固体废物:对路基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项目拆除的现有构筑物等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置,不能随意堆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营地内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敏感路段事故发生率很低,但事故一旦发生对环境不利影响较大,特别是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特大桥和路基路段,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水源保护区和下游取水口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项目主要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和昭平县,项目运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机构;并在项目管理中心设置应急材料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装备。加强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与人员,事故发生后有能力履行其工作职责;应急响应时间应控制在1h内。同时加强与贺州市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通告相关环保部门,并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控制事故风险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顺应历史潮流,及时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思路,加大全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构建广西连接多区域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具体体现。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或地方环保局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7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gxxfzjtjt@163.com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0771-2311598   传  真:0771-2311598   联系人:郑双金   电子邮件:306237025@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2月3日   附件: 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位置   拟建公路基本位于广西贺州市境内,项目包括主线(K线)、昭平连接线和莲塘连接线。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与贺州支线相交的同古互通,总走向沿东西方向,途经钟山、平乐、昭平三个县,终点位于昭平县县城以北,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金秀段)相接。起止桩号为K0+000~K55+200,路线长55.20km。   莲塘连接线(L1线):北起下莲塘附近的乡道Y692,南接莲塘互通式立交(K25+800),起止桩号为L1K0+000~L1K0+649,全长0.649km。   昭平连接线(L2线):起止桩号为L2K0+000~L2K1+560,全长1.56km。   1.1.2建设方案比选   项目路线整体走廊带明确,仅设置局部路段比选方案;分别是起点至走马乡段的K线方案和C线方案;走马至福行段K线方案和D线方案。   工程因素比选: K线较C线方案具有路线桥隧比低、土石方量小、投资低,及施工对思勤江影响小等优势;K线较D线方案具有建设里程短,少占水田面积,拆迁少,压矿路段短等优势;故经工程比选后,可研推荐K线方案。   环境因素比选:C线和D线方案较长路段沿思勤江北岸布线,破坏了S207省道思勤江对岸旅游景观,且对思勤江水环境和影响较大。而K线方案在生态、水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在取水口搬迁后K线方案不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且沿线政府强烈推荐采用K线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在走马乡水源地取水口搬迁的情况下推荐采用K线方案。   1.1.3工程量及技术指标   项目主线: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钟山至莲塘段设计车速100Km/h,莲塘至昭平段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总长55.2km。   项目连接线:莲塘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60km/h、路基10米、长0.649km;昭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80km/h、路基12米、长1.56km。   工程量:全线设置技术复杂大桥1座、大桥31座、中桥13座、隧道9座、涵洞143道、通道98道、天桥10座,设互通立交4座、分离式立交2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46.35hm2,其中永久占地386.13 hm2、临时占地60.22hm2;拆迁建筑物7920m2、约55户。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207.14 万m3,总填方量为800.18 万m3,借方7.91 万m3,弃方414.87 万m3。拟设置弃土场10处,取土场1处,临时堆土场9处。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580239.74万元,计划于2015年12月开工,2019年12月底竣工,工期4年。  1.2环境现状评价   1.2.1社会环境   项目基本位于广西东北部的贺州市境内,是广西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贺州市处于桂、粤、湘三省(区)结合部,东与广东省肇庆市、清远市毗邻,北与湖南省永州市相连,西至柳州市300公里;北至桂林市212 公里,南至梧州市160 公里,是大西南地区东进粤港澳和出海的重要通道。近年来,贺州市经济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建设项目路线经过贺州市所辖钟山县、昭平县和桂林市平乐县南段。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钟山县与昭平县没有直达高速公路连通的问题,改善了昭平县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和沿线乡镇对外交通条件,解决了与区域外长距离交通不畅的问题;并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为黄姚古镇晋升为5A级景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广大游客提供一条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线路。   1.2.2生态环境   1.2.2.1生态敏感区调查与评价   拟建项目评价区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两侧20km范围内生态敏感区为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部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0.5km、3.5km、1.9km。   1.2.2.2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生态功能区。   1.2.2.3植物与植被调查与评价   评价范围内已发现国家II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樟树共10处1703株,主要分布在1处樟树林处,其余呈单株或小片分布;有金毛狗约1071丛。   1.2.2.4野生动物调查与评价   陆生野生动物:评价区可能出现的陆生脊椎动物163种,隶属4纲23目120属65科。其中两栖类19种,占广西两栖动物种数105种的18.1%;爬行类38种,占广西爬行类种数177种的36.2%;鸟类86种,占广西鸟类种数687种的12.5%;哺乳类20种,占广西哺乳类种数的180种的11.1%。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69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0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58种。   鳄蜥专项调查:对鳄蜥昭平分布区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鳄蜥。   水生野生动物:水生生物以常见物种为主,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鱼类“三场”。   1.2.3地表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沿线跨越的主要地表水体为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评价河流中水源地取水口处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标准,其余河流水环境质量执行Ⅲ类。地表水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为沿岸乡镇、村庄居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及农业污染源(农药、化肥)等。   (2)项目主线K31+480~K31+640约0.16km位于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K52+630~K53+910约1.28km穿越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桂江)水域、陆域。   (3)对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评价河段进行水环境现状监测,评价因子pH值、DO、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SS、石油类、氨氮等9项指标,桂江昭平县水源地取水口处和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取水口处水质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限值,其他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1.2.4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区内地下水类型有:碳酸盐岩类岩溶水、碎屑岩类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三大类。   (2)评价区内现状无具体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无集中开采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饮用水的情况;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敏感区分布。   (3)项目拟设的各隧道工程,穿越区域水文地质岩性以灰岩、白云岩为主、局部为砂岩;地下水类型以碳酸盐岩类岩溶水为主,局部为碎屑岩类基岩裂隙水。   1.2.5空气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范围内空气污染源主要为企业生产排污,交通运输尾气排放,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燃料排污。   (2)项目评价范围内,有空气环境敏感点30处,通过对沿线4处代表性敏感点环境空气现状监测表明:沿线空气环境中TSP日均值、CO日均值和小时值、NO2日均值和小时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可见,项目沿线空气环境质量较好,现状达标率为100%。   1.2.6声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范围主要以等级公路交通噪声、村道交通噪声和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噪声为沿线主要噪声污染源。   (2)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点30处,其中主线有敏感点27处,连接线有敏感点3处;评价选取10处敏感点和2处交通噪声监测断面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①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受等级公路交通噪声影响的11处敏感点中:位于S207省道临路一排的黄家寨和西白鸠2个敏感点临路侧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临路二排及其他9个2类区声环境敏感点昼夜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而位于昭平县城规划区内的白土村现状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②其他不受等级公路影响的18个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沿线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③省道S207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的达标距离,昼间为距路肩2m,夜间为28m;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的达标距离,昼间为距路肩17m,夜间为64m。桂捂高速公路现状车流量较少,公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的达标距离,昼间为距路肩3m,夜间为40m;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的达标距离,昼间为距路肩32m,夜间为70m。  1.3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   1.3.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及主要环保措施   (1)拟建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横3”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中组成路段,是广西东西向重要的公路通道之一,项目建设对实施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完善广西路网结构的需要;项目的尽快开工建设对发挥该高速公路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可见拟建项目的建设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是相协调的。   (2)拟建公路环评项目基本落实了《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应环评建议的相关要求,与规划环评相符。   (3)项目主线K52+780—K55+200路段穿过昭平县城总体规划区,主要穿过公园绿化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特殊用地,贺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该路线走向,并对昭平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以满足公路布线要求。而昭平连接线的布线与《昭平县城总体规划》相符。另外,项目布线均避开了沿线同古镇、清塘镇和走马乡的规划区,并为乡镇未来规划留有适当空间,与乡镇规划不冲突。   (4)项目永久性占地相对沿线乡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均很小,不对沿线土地利用格局、沿线乡镇林业资源利用带来大的不利影响。建议施工临时用地避免对耕地、林地的额外占用;剥离的表层土壤,应妥善堆放,以便用于项目临时用地区复耕,或用于影响区内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它耕地的土壤改良。   (5)项目拆迁建筑7920m2,影响人口约55户,拆迁对受影响居民影响较大;征地拆迁前,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安置补偿工作,消除征地拆迁带来的不利社会影响。   (6)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国土部门已为灌公路建设预留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不涉及对基本农田的占用。   (7)施工中对沿线局部电力、电讯设施的拆除,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及时通过新址建设进行恢复。   (8)项目施工期对沿线居民生活环境与出行安全可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设置相当数量的立交、通道、人行天桥以及高架桥等工程,文明施工,加强监督,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等措施可消除不利影响。   (9)项目施工中如发现新的文物资源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施工现场和文物资源,及时上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10)公路K37+500~K40+000 段分布有昭平县庛江公意金矿,路线进入矿区范围,下一阶段应与矿区进行协调,对地下矿资源具体分布位置进行详细调查,尽量避免线路压覆矿产资源。   (11)项目建设中对地貌改变,破坏地表植被造成裸露,导致的与周边景观的不协调,是项目建设带来的景观不利影响。项目应做好大型桥梁、隧道出入口、互通立交、服务区及项目本身绿化工程建设,消除不利影响。   1.3.2生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3.2.1对生态敏感区影响   项目评价区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两侧20km范围内生态敏感区为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部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0.5km、3.5km、1.9km。公路建设对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不产生影响。   1.3.2.2对植被影响   (1)拟建项目主要占用农田作物、人工林、经济林和灌草丛,占用自然植被主要为暖性针叶林和灌丛,对天然阔叶林仅为局部小面积占用。项目占用植物以栽培物种为主,对评价区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此外,永久占地植被可通过工程本身绿化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临时用地植被通过后期用地绿化等措施可逐渐恢复。   (2)项目布线较合理,通过在局部路段采用高比例的桥隧方案,有效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占用和分隔影响;建设后,地表植被分布与现状比较基本无较大的改变;同时由于受影响植被类型以人工培植农林植被及次生植被为主,后期进行植被恢复的难度较低。   (3)根据估算,项目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量损失约为15539.20t,经公路绿化后,植被生物量恢复补偿约6503.27t,生物量恢复补偿率约41.85%。   (4)评价区已发现国家II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樟树共10处1703株,主要分布在1处樟树林处,其余呈单株或小片分布;拟建公路施工将对占地区141株保护植物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其余保护植物距拟建公路红线30~280m,对占地区外保护植物,只要做好施工期预防和保护措施,一般影响不大。 评价区有金毛狗约1071丛,公路施工对占地区内123丛金毛狗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其余保护植物距拟建公路红线20~300m,不在工程占地区内,公路施工不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只要做好施工期预防和保护措施,一般影响不大。   (5)评价区有1处樟树林,公路以路基形式跨越樟树林边缘,涉及占用樟树130株。施工期将对占地区樟树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对于临近施工区的樟树也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营运期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径流污染物对樟树生长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6)项目运营后,对沿线植被群落演替无大的不利影响;但在形成的裸地不及时恢复的情况下,可能因公路的廊道作用,导致外来物种的侵入,影响评价区内植物的自然沿替,降低区域植物生物多样性。   1.3.2.3对陆生野生动物影响   (1)项目建设本身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占地破坏其活动的生境,施工活动对其产生驱赶效应,使野生动物远离施工影响区,导致公路用地区侧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的减少;但项目用地区外,评价范围内可提供给受影响野生动物活动与栖息的类似生境较多,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不会因公路建设而降低;   (2)对保护动物而言,项目在其可能活动较多的路段,已通过设置较大比例的桥隧工程有效保护其活动的生境,并减小了公路运营后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随着施工人员的撤离,人类干扰影响的减少,野生动物可较快在项目用地区范围内重新活动,并逐步按原有的分布与活动情况恢复;   (3)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生存最不利的影响为,随着公路的建设,增加人为捕猎野生动物的可能,可迅速导致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的大幅减小,不利影响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   1.3.2.4对水生生态影响   跨河桥梁水中桩基施工,水环境污染物排放对所跨水体局部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根据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跨越桂江、思勤江的桥梁施工时,只要采取相应措施减缓施工环节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有效消除桥梁施工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   1.3.2.5对农林生态影响   农林用地直接导致用地区农林生态功能消失,农林产出能力损失,尤其对项目永久占地区该影响是不可逆的;但项目对农林用地的占用相对整个评价区而言,其面积是较小的,工程建设本身对评价区农林生态格局不会造成大的改变。   但施工中随意扩大用地面积将导致农林生态的额外破坏,施工扬尘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周边农作物的品质与产量,林业植被的长势,对农林生态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此外,施工中如发生水土流失,对路侧农林生态可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影响范围增加。   1.3.2.6隧道工程生态影响   拟建公路隧道隧道口施工影响植被类型在区域内有广泛的分布,受影响物种主要为马尾松、杉木、芒萁、芒、乌饭、黄荆等当地常见或广泛分布物种,不涉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分布,损失的植物个体数量有限,相对区域来说对种群数量基本上没有影响。   1.3.2.7高填深挖路段生态影响   项目全线拟建公路有深挖路段6处,总长435m,高填路段12处,总长735m,高填深挖路段占路线总长的2.12%。其不利影响为施工期将形成大的开挖面或填筑面,破坏地表植被,并形成裸露,遇降雨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增加防护处理难度,坡面恢复和绿化防护困难,易造成明显的裸露,形成创伤坡面,形成不良景观;营运期容易发生坍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灾害。   1.3.2.8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生态措施   (1)对于不在路线占地区的保护植物,本评价提出原地保护措施。拟建公路红线外50m范围内保护植物及古树进行挂牌;拟建公路红线10m范围内保护植物与古树挂牌并设置围栏保护。   对于占地区的保护植物应优先考虑路线偏移,确因地形或工程量明显增加,方可采取就近移栽保护措施,不得砍伐。   (2)经过樟树林路段施工前,及时通知钟山县林业局,在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下明确工程占地区保护植物分布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移栽等相应的措施保护项目用地区内樟树。   (3)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工作,严格监管,减少乃至杜绝捕杀、消费野生动物的行为。   (4)对受保护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在采用填方路基的路段,增设涵洞或桥梁以减缓影响,并在涵洞两端设计成缓坡状,便于两栖类迁徙活动,在用地红线边缘设置小网格隔离网,避免野生动物穿越公路。   对受保护鸟类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尽量避免爆破和机械噪声对附近保护鸟类的惊扰以及规范施工行为,禁止施工人员捕杀;对不善飞行鸟类出现概率较大的路段,建议在其路基段两侧种植马甲子等植物形成茂密刺篱。   (5)对受保护哺乳类动物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因采用较多的隧道方案,影响较小;但隧道施工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施炮等。   (6)隧道施工中尽量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严格控制超挖和欠挖,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及时加固围岩;避免隧道掘进及施工中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影响隧道安全。   施工前,对隧道区域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尤其是中、长隧道;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下涌水的发生,避免发生大面积涌水,对坡顶植被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7)12处路基高填路段,为了避免高填方的不利环境影响,下阶段进行路基和桥梁的深化比选,无特殊情况,尽量采取桥梁方案;6处高填路段,为了避免深挖方的不利环境影响,下阶段进行路基和隧道的深化比选,无特殊情况,尽量采取隧道方案。   (8)做好项目施工区水土保持工作:   主体工程区:严格按设计的工序进行挖填作业,协调好可进行土石方平衡路段的作业时间,避免临时堆土的数量;工程量较大的土方作业应避开雨季;施工中通过设置临时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对裸露开挖边坡覆盖密目网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特别要注意路线经山岭重丘区路段、大桥、隧道、服务区及大型互通立交工程处等重点位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高填深挖路段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取土场:项目拟设取土场1处,设置基本合理,施工中应参照设置;取土中避免形成高边坡,采用等高线取土,取土结束,进行场地整治,全部恢复为林地。   弃土场:弃渣场施工中应参照设置;弃渣场遵循“先挡(排)后弃”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剥离的表土,弃渣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根据规划覆盖表土进行复耕或绿化。   临时堆土场:堆土前设置草袋临时挡土墙,修建临时截、排水系统,堆土表面撒草籽进行临时防护,临时堆土清除后,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绿化;   施工便道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采用路面覆盖碎石,局部边坡设置草袋临时挡墙,修建临时截、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除留用道路外,进行场地整治后,复耕或绿化;   施工营地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区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废料及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除位于工程用地区内施工营地区按工程设计进行绿化外,其它按规划进行复耕或绿化。   隧道工程:加强隧道弃渣场的选址和防护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弃渣施工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隧道弃渣纳入指定的弃渣场,坚持先挡后弃,积极进行植被恢复,把弃渣场的生态恢复或重新利用效果纳入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最大限度降低隧道弃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生态措施   (1)加强对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缩短绿化植被恢复时间,尽快对施工导致的评价区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同时,注意正常对绿化区,植被生长情况踏查,防止外来植被物种侵入的发生;   (2)对弃土场,高填深挖路段、隧道出入口附近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加强运乘人员管理,及沿线日常巡查,防止项目过林区路段,因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杜绝利用项目进入周边区域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   (4)隧道出入口处做好掩饰和绿化,建议设置“阻止性动物诱导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1.3.3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3.3.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1)公路沿线涉及水体主要有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桥梁桩基施工、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施工物料雨水冲刷、施工机械维修等环节。   (2)跨河桥梁施工   桥梁水中墩施工一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工艺,而围堰下沉定位过程中将较大程度的扰动河床,短期内可产生大量的悬浮物,对评价河段水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由预测可见,昭平桂江大桥钢围堰施工至桥位下游500m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30mg/L)的要求。   而钻孔作业在围堰中进行,钻孔阶段对围堰外水体影响较小。钻孔泥浆循环使用,钻渣经沉淀处理后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能有效避免随意倾入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   其余桥梁所跨河流宽度较窄,直接跨越水体,不设水中墩。施工期对所跨水体悬浮物污染主要源于岸侧土方开挖后废方不及时清运,进入水体导致的悬浮物浓度升高。此外,施工船舶与机械,跑、冒、滴油严重时,对地表水体可造成一定的石油类污染。   (2)沿河路段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在K34+300-K34+620、K42+500-K42+800、K45+700-K46+300、K48+200-K48+800分别沿思勤江布线,该路段路基、桥梁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渣和施工废水若不经过有效处理,将会进入沿线的河流,造成悬浮物、石油类浓度的升高,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营地水环境影响   施工营地生产废水含高浓度的SS、COD、石油类等污染物,生活污水主要含SS、CODGr、总氮、油脂等污染物;未经处理前废水中所含污染物浓度均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对受纳自然地表水体及农灌系统水质均可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4)隧道施工废水影响   隧道施工中生产废水含高浓度的悬浮物污染物,及部分石油类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易对受纳水体水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项目各隧道工程均位于区域稳定地下水水位之上,位于地下水大气降雨补给区;隧道隧道施工中,不会发生打穿区域稳定地下水含水层,造成大规模涌水,不对所经区域地下水水位、水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1.3.3.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1)公路辅助设施水环境影响   项目全线拟设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站1处(与收费站合建),收费站3处。污水产生量合计16979.8m3,其中服务区污水排放量在服务设施中占用较大比例,是项目营运后污水的主要排放源;其他服务设施如收费站、养护站和管理中心等,其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总量虽相对较低,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也会对周边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路面雨水径流影响   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而随着降雨时间的持续,路面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将降低,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减少。   (3)隧道工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隧道工程作为一个较封闭的区域,难以通过降雨自然清洗路面,导致路面上沉积物积聚时间较长,在进行人工路面清洗时,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远高于一般路面径流。而根据踏勘的情况,项目拟设置的隧道出入口附近主要有思勤江、山涧溪流、冲沟等地表水体分布,隧道工程人工路面清洗径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短期不利影响较大,尤其在长隧道工程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不利影响。   1.3.3.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一)对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1)施工期影响分析   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坝址上游,桥位在坝址下游,项目施工不会对取水口水质造成不利影响。评价要求桥梁预制场等临时用地禁止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远离取水口的汇水区范围。   施工机械设备漏油、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的残油,若直接排入会对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的油污染,污染水源保护区水质。项目应禁止在项目桩号K52+630~K53+910段所穿越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布置施工营地、预制场等临时用地。   穿越保护区路段路基最大挖方17m、最大填方10m,挖填方施工造成地表裸露,受降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可能直接排入桂江水体,使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需要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2)营运期影响分析   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减少,水质基本维持现状水平,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评价提出在水源保护区内路段应对路面径流雨污水进行收集并设应急事故池,防止发生危险品事故对水体造成直接污染。且要求桥梁设计中加固、加高防撞护栏,设防落网,杜绝运输车辆坠江事故。   (二)对走马乡百步梯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昭平县人民政府已同意并承诺搬迁走马乡百步梯冲取水口,搬迁后拟建公路不再涉及穿越该水源保护区。在取水口搬迁后施工,项目建设不会对搬迁后的水源地产生不利影响。   1.3.3.4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跨河大桥桩基作业时序,避开各河流洪水期;钢围堰设置应在河流枯   水季节进行,并采用先进工艺,缩短作业时间,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各围堰工程设置,清理作业面。   (2)跨河大桥桩基钻孔灌注施工中,护壁泥浆采用循环方式;护壁泥浆由船只采用封闭罐运输到施工区,在钢围堰与封闭灌内循环,不外排,产生的废浆也由施工船舶上封闭罐收集后,清运至岸侧施工营地内的废浆干化池,沉淀后的废渣运至弃渣场填埋。   (3)水中桩基钢围堰施工中,应在作业水域设置防污屏;   (4)跨河主桥结构物混凝土浇注中,所需混凝土由船只或施工机械封闭运输至施工区浇注,不在现场进行拌和。   (5)施工船舶及机械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施工船舶洗舱水、舱底水及生活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入施工水域,船舶废水经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分离出的机油、沉积物,及存储于船舶上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应定期运至岸上,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6)项目岸侧引桥、引道施工区及临河路段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经沉淀后方可接入周边排水系统。   (7)施工营地生产废水与雨水排水系统分开设置;生产废水排水系统在出水口处设隔油、沉砂池,隔离出的油类物质,采用封闭罐收集,定期交由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处理。   (8)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等服务设施分别设置1套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及油水分离器,其中服务区餐厅污水经隔油处理,方可进入;运营期定期检查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9)隧道内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出入口处设置沉砂、隔油池;定期做好沉砂、隔油池检查、清理工作。   1.3.3.5水源保护区路段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经沉淀后方可外排;同时进一步加强机械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禁止污水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   (2)禁止在穿越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布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各类临时工程;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冲洗。   (3)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水环境。   (4)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桥梁应采用加强型砼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上应设置防抛网;同时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进出口显眼处设置水源地警示标志。   (5)评价要求穿越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一级保护区路段必须在该取水口搬迁后、新取水口正式投入使用后方可开工建设。   1.3.4空气环境影响与主要环保措施   1.3.4.1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中,未采取防尘措施情况下,于施工现场及混凝土拌和站150m范围内的区域将受到较显著的扬尘污染;尤其是50m范围内的区域,影响更为严重;   (2)路面沥青摊铺中,挥发的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空气也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隧道施工,在钻眼、爆破、装渣等作业中,可于隧道进出口和洞内产生大量粉尘,也可对施工人员健康产生较大危害。隧道工程出入口1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不会对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1.3.4.2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1)类比现状桂柳南高速公路侧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营运期间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运营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根据调研现有广西境内类似服务区所设餐厅厨房情况,项目配套服务区餐厅所设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排放不对空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参照秦岭终南山特长隧道(长18.020km)洞口外污染物浓度场进行了扩散分析和数值分析求解,特长公路隧道口排污对60m外敏感点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而本项目隧道进出口1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因此不会对居民点造成影响。   1.3.4.3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靠近敏感点及农田的施工区域,应增加施工区,施工便道的洒水次数;尤其对于距敏感点50m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旱季应注意对施工施工区、施工便道进行清扫,保持洁净;   (2)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3)隧道施工采取湿式装运渣、水幕降尘湿喷等措施,清除洞内粉尘和溶解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4)原则上,施工营地布置处下风向300m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施工营地如临近敏感点时,所采用的混凝土拌和设备本身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周边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5)评价建议沥青尽可能采用外购商品沥青,密闭运输到施工现场,采用高效沥青摊铺机施工的方式,避免在现场进行加工。   (6)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定期在收费站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1.3.5声环境影响与主要环保措施   1.3.5.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1)单台机械作业时,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在4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场界处昼间最大超标可达20 dB(A),夜间35 dB(A);当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或夜间作业的情况下,超标情况将更严重。   (3)项目评价范围内,沿线敏感点多位于路侧150m范围内,夜间易受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较大。估算临施工现场侧敏感点受影响户数约369户,受影响人口约1660人。   (4)隧道爆破施工中,突发性瞬间声级可达130dB(A),对500m范围内的2处敏感点声环境瞬时改变较大,但该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消失。   (5)隧道爆破产生的振动对敏感目标无超《爆破安全规程》标准情况。   1.3.5.2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1)主线钟山至莲塘段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47m。莲塘至昭平段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12m。莲塘连接线满足2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49m处。昭平连接线满足2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79m处。   (2)运营中期敏感点预测结果统计:   1)同时位于4a类和2类区域的敏感点:   至项目运营中期,沿线7个同时执行4a类和2类标准的主线侧敏感点中:4a类区7个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超4a类标准2.9~11.6分贝;2类区2个敏感点昼间超2类标准1.5-2.4分贝、其余3个敏感点昼间达标,7个敏感点夜间超2类标准5.2~9.8分贝。   经统计,4a类区超标户数19户、81人;2类区超标户数79户、349人。   2)仅位于2类区域的敏感点:   至项目运营中期,沿线23个仅执行2类标准的敏感点中:连接线侧全部3个敏感点及主线侧9个敏感点昼夜均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其余11个敏感点中,8个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超2类标准0.3-5.8分贝;3个敏感点昼夜均出现超2类标准情况,昼间超标2.3-5.0分贝、夜间超标9.6-12.3分贝。   经统计,超标户数122户、559人。   1.3.5.3主要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项目开工前15日,建设单位应向桂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2)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设置原则上应距离沿线居民点至少50m;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与敏感点距离在450m范围内的施工区,避免在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及施工材料运输。   (3)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及施工营地,可通过在场界处设置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降噪,尤其对与敏感点距离20m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4)隧道工程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降低爆破突发噪声源强,并于实施前进行公告,并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5)评价建议在穿越昭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区路段两侧应合理进行建筑规划,规划部门在制定用地规划时,在公路沿线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若以上预测噪声超标区域要规划布置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2类功能区),则应做好公路的声屏障或建筑墙体、窗户的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敏感建筑内部布局(住宅卧室、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等需要安静的建筑应远离公路),使其声环境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6)对营运中期超标敏感点共设置声屏障11处、长1130m,对敏感建筑换装通风隔声窗60m2,添加隔音条240m;合计噪声防护措施费用约240.72万元。   1.3.6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中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或丢弃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及沿线景观影响。通过设置弃渣场和固体废物收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减少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防止疾病传染。   营运期服务、理设施人员年固体生活垃圾应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对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的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处理,含油污水处理所产生的微量油泥单独存放,妥善处置。   1.3.7地下水环境影响与主要保护措施   (1)隧道隧道施工中不会发生打穿区域稳定地下水含水层,造成大规模涌水,不对所经区域地下水水位、水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施工营地排水系统开挖深度,一般不涉及地下水位,通过采用水泥抹面防护,并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施工营地生产、生活废水不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路基挖填施工普通填方路段和高填路段因用地区相对评价区面积较小,不会导致区域地下水流向、流量大的变化;普通挖方路段与深挖路段也均位于区域地下水稳定水位以上,建设中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4)项目桥梁桩基、服务管理设施房建基础施工,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不利影响,但施工结束后该不利影响即消失。   (5)项目隧道工程采取防水设施后,运营期可有效防止隧道周边地下水渗入隧道内,保证隧道干燥行车环境的同时,使周边地下水形成新的稳定水流规律; 主要环保措施:   (1)做好项目服务区、管理中心、停车区、收费站等服务管理设施所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及服务区油罐区防渗设计,避免污水下渗、油罐渗油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对隧道区域、尤其是长隧道区域地下水分布、类型、含水量、补给方式和径流方向进行详细勘察,分析论证因隧道开挖导致地下水可能涌出的位置和程度,并制定周密的漏水、涌水防治方案;隧道开挖过程中,可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措施,若发现复杂的地质条件,应采取“以堵为主、防排结合、综合治理”的工程措施;   (3)施工营地,化粪池、隔油池设置处,应做好防渗设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4)营运期,应加强对项目服务区油罐区、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修;对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进行监管;以防发生污染物泄露、下渗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1.3.8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逸漏、爆炸、燃烧等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预测,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跨越水体的桥梁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041~0.239次/年;沿水体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112~0.224次/年;位于水源保护区内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479次/年;隧道路段发生危险品事故概率为0.032~0.696次/年。   总体而言,项目敏感路段事故发生率较低;但一旦此类事件发生,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由于部分路段经过敏感区,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其对敏感路段及水域敏感点特别是桂江、思勤江和水源保护区路段的环境均将造成污染影响。   建议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项目运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机构;并在沿线服务区及收费站或管理中心设置应急材料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装备;   (2)相关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杜绝“三证”不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前应在公安机关备案,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3)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本项目,尤其是跨越桂江和思勤江的大桥路段;   (4)加强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与人员,事故发生后有能力履行其工作职责;应急响应时间应控制在1h内。  1.4总结论   拟建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及其规划环评意见,项目实施对完善区域公路路网主骨架、优化地区综合运输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拟建项目主线穿越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及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路线穿越昭平县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并要求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昭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承若搬迁现有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取水口,并要求该路段需在取水口搬迁、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方能开工建设。   本评价对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路段提出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等措施防范危险品泄漏事故。   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对沿线生态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减缓,为环境所接受;同时,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对加强广西与广东两省间的经济联系、加快推进我区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综合分析评价后,拟建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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