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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 期风电项目(38MW)工程

2015-02-10 06:00:27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山西 加入时间:  2015.02.03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30315.05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华润新能源(大同阳高)风能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的要求,华润新能源(大同阳高)风能有限公司就“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38MW)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38MW)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函[2013]1680号文件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38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项目名称: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38MW)工程 2建设地点:华润阳高长城风电场三期工程场址区位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西南部。风电场的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8°~114.53°,北纬39.23°~39.32°之间,所处区域为低中山,海拔高程为1450m~2115m,地形起伏变化很大。距离阳高县城20.1公里。 3风能资源:华润阳高长城三期风电场风能资源比较丰富,风电场2505#测风塔代表年80m高度处年平均风速分别为7.2m/s,相应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321.11W/m2,风功率密度等级为2级。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9台2000KW风电机组和箱变的安装, 220KV升压站新增一台主变压器,场内35KV架空线路,以及相关的辅助工程道路等的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30315.0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施工期: (1)生态影响:本期风电场建设内容主要施工检修道路、风电机组基础和箱变、集电线路架设及施工工棚、仓库等施工临时性建筑等,这些工程在建设时均要占压地表破坏地表植被,因此建设中会相应减少该区土地生物量。 (2)环境空气:主要表现在二次扬尘的影响,主要来自现场堆放、场地开挖及施工。施工活动将造成局部地区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增高,尤其是在久旱无雨的季节,当风力较大时,施工现场表层的浮土可能扬起,经类比调查,其影响范围可超过施工现场边缘以外50m远。 (3) 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的主要来源是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于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且无隔声与降噪措施,受影响面较大。 (4)施工废水:施工生活区会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 (5)施工固体废物: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量较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大,挖方量为7.85万m3,填方量为7.85万m3。施工过程中风电机基础和箱变以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土方余方全部用于各施工工段的场地平整和回填,并恢复植被。本工程不产生土石弃方。 2 运行期: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运行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鸟类活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有风轮转动及产生的噪声对鸟类低飞起到驱赶和惊扰作用。 (2)噪声:主要来自于叶片扫风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的机械噪声。 (3)水污染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油、废蓄电池。 (5)区域景观影响:风电场投入运行后,夏季场区为绿色的丘陵草原,冬季雪后为白雪覆盖,风电机点缀其间,风轮缓缓转动,可作为当地一处优美的景点。风电场在保证安全正常发电的前提下,可作为本区一个很好的高科技生态环保主题旅游景点,助于当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220KV升压站最终规划容量为安装2台100MVA主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 (1)生态恢复措施:本工程的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分为四个防治区,即风电机组区、集电线路区、施工场地区和检修道路防治区。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特点,结合区域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采取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建成后采取恢复植被和绿化等植物措施及护坡等工程措施,随着恢复的植被逐年生长,扰动区的土壤侵蚀模数将逐年减小,直至恢复到接近原地貌土壤侵蚀水平,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大大减轻。采取相关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可以有效减轻工程施工对场区的生态影响,减小施工造成的土壤侵蚀,使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工程造成的土壤侵蚀影响减小到最小。 (2)环境空气: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要加盖篷布,减少沿路抛洒和二次扬尘的产生。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施工期间土方、建筑等易产生扬尘工程应采用洒水湿式施工方式,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3) 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要优化施工时间,对强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缩短噪声污染的时间。 (4)施工废水:采取合理安排和严格管理用水,基本没有废水产生。施工生活区会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由于人员相对较少,污水量也较少,可集中后经沉淀等初步处理洒于草地。在生活区严格管理,严禁随地泼洒污水,保持生活区清洁卫生。 (5)施工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指定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风电机基础和箱变等土方余方量全部用于施工检修道路的回填及平整,并恢复植被,不产生工程土石弃方。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废弃的混凝土等可基本做到妥善处理。 2 运行期: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风电场运行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鸟类活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有风轮转动及产生的噪声对鸟类低飞起到驱赶和惊扰作用。根据鸟类的习性一般是在雾天和低云天气时,可能发生鸟类低空飞行碰撞风轮叶片的现象。但是,根据已运行风电场对鸟类影响的初步调查,风轮叶片击中飞鸟的现象很少发生,所以,风电场对鸟类飞行的影响很小。风电场所在区不是候鸟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不会影响候鸟迁徙。风电场运行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生态环境与建场前基本相同,对野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 (2)噪声: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行对升压站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昼间和夜间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风机对周围村庄的影响较小,风电场建成后附近村庄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要求。 (3)水污染物: 风电场规划容量为38MW,考虑项目的规划容量,本期风电场建成后定员16人,比二期新增加4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升压站综合楼。一期已建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3m3/h),经处理后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规定的排放标准,处理后的达标水汇入集水池,夏季作为站内绿化浇灌,道路喷洒等用水,不外排,冬季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储存在集水池中,不外排,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4)生活垃圾 本工程运行期升压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2.9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废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变压器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事故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废油泄漏,项目一期已建设1座50m3事故油池,能满足事故情况下的废油存储。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集油坑、排油槽四壁及底面均采用防渗措施,防止废油渗漏产生污染。 事故油池的废油以及定期更换的变压器油统一收集后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铅蓄电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风电场对废旧铅蓄电池统一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7)区域景观影响 风电场投入运行后,夏季场区为绿色的丘陵草原,冬季雪后为白雪覆盖,风电机点缀其间,风轮缓缓转动,可作为当地一处优美的景点。风电场在保证安全正常发电的前提下,可作为本区一个很好的高科技生态环保主题旅游景点,助于当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8)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华润阳高长城三期风电场在220KV升压站新增1台100MVA主变压器,本次评价对升压站规划的2台主变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进行评价。通过类比站朔州右玉220kV变压站电磁辐射影响,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限值。无线电干扰限值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的规定。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38MW)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城市发展规划不冲突;厂址选择可行;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工程投产后,生态环境和区域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质量水平,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公众参与调查人员中,全部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 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信函的形式发表您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华润新能源(大同阳高)风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辉     联系电话(传真):0351-7218670 电子邮箱:1296591375@qq.com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 刘涛     联系电话(传真):01051674364 通讯地址:北京通州区九棵树145号    邮编:101149 电子邮箱:739812790@qq.com 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阳高县长城三期风电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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