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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恰卜卡工业发展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2015-05-09 16:25:49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青海 | 加入时间: | 2015.05.08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江苏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江苏省国际项目公司(项目代理机构)受项目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项目事宜。
二、本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海南州恰卜卡工业发展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恰卜卡工业发展区
3、项目内容:在批准红线区范围内道路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绿化亮化、城市综合管网、物探、地勘、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5月至今必须承担过类似业绩。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项目文件的方法:
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并领取发包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江苏省国际项目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601室)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项目文件发售价格为:800.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领取地点同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格后审。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如果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符合项目文件要求的《诚信承诺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能到达开标现场或不能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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