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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头村迁建工程

2015-04-28 16:12:28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5.04.27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2500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拆迁管理办公室 设计/建设单位:  /

一、工程名称:岭头村迁建工程&mdah;新村建设(一期)之永久用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永顺大道西。

四、项目概况: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甘竹站F44供电。由甘竹站新出10kV电缆线路F44至本期新建的#1开关房,再由#1开关房敷缆至本期新建#2开关房,#2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永顺大道开关房与萝岗F2联络。分别由甘竹F44新建#1、#2开关房分别敷缆至各公变房及用户专用高压室,相邻的两台公变须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机接入口。新建2间开关房、8间公变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基础、隔墙。新装公用变压器2&time;1000kVA+3&time;800kVA+3&time;630kVA。一户一表,安装集中抄表装置,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新装6kW/户户表290具、4kW/户户表834具、梯灯表(8kW)17具、电梯表(40kW)17具,生活水泵表(165kW)1具,生活水泵表(136kW)1具。新装专用变压器1&time;630kVA,新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50/5,0.2S),新装低压计量子表1套(容量237KW)(CT变比400/5,0.2S),新装低压计量子表1套(容量101KW)(CT变比200/5,0.2S),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施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2494【标段项目内容】:新建2间开关房、8间公变房、专变房、低压配电房的设备基础、隔墙。新装公用变压器2&time;1000kVA+3&time;800kVA+3&time;630kVA。一户一表,安装集中抄表装置,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新装6kW/户户表290具、4kW/户户表834具、梯灯表(8kW)17具、电梯表(40kW)17具,生活水泵表(165kW)1具,生活水泵表(136kW)1具。新装专用变压器1&time;630kVA,新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50/5,0.2S),新装低压计量子表1套(容量237KW)(CT变比400/5,0.2S),新装低压计量子表1套(容量101KW)(CT变比200/5,0.2S),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标人包以上项目内容的深化设计并送有关供电部门审批;中标人必须满足项目业主的供电计划和施工工期要求;包办理本项目供配电工程的相关报批及施工报建手续,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深化设计、包设备调试及预防性试验、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验收送电,包验收及其费用(含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整改的一切费用),直至最终通过验收。(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设计图纸等资料为准)【项目控制价】为: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1636152.7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82002.93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项目公告时间: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18日10时00分。
注:发布项目公告的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4月27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5月18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注:项目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以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成员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根据各方资质所能承担的工程范围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cn/bljl.apx)“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未在项目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项目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项目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控制价。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业主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项目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项目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控制价。项目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项目预算价。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向项目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萝岗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32068986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66号十七、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项目期间(自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穗萝检函[2013]22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及(网址:http://)、广东省项目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cn/)、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九、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使用GZZB2010-008-2.1项目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图纸。

二十二、项目业主须将项目文件(项目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项目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拆迁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
项目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拆迁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0-32068986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020-82119355项目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20-87227156-8020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21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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