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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机电工程

2015-04-16 16:18:43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福建 加入时间:  2015.04.15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30000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莆田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合同名称:

2.1.1合同名称: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合同(E1、E2、E3标段)。

2.1.2合同名称: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机电工程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供货与安装施工合同(ED1、ED2、ED3标段)。

2.1.3合同名称: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机电工程监理合同(EJ标段)。
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2个监理组。
2.2工程概况:湄洲湾至重庆高速公路莆田段高速公路长约93.422公里,扣除与沈海高速公路共线段14.665公里,本次新建里程78.757公里。路基宽33.5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交通机电工程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共设3个标段(合同编号:E1、E2、E3),隧道通风、照明、消防及沿线供配电系统施工,共设3个标段(合同编号:ED1、ED2、ED3),全线机电工程监理设1个标段(合同编号:EJ),实行公开项目。
合同号合同段范围及工程规模E1合同段范围:K0+000~K49+607。工程规模:1个分中心,4个收费站,4个通信站,
2座隧道。
E2合同段范围:K49+607~K89+687.66。工程规模:2个收费站(含游洋(岐山)互通收费站),2个通信站,1个服务区,8座隧道。E3莆田市信息分中心机电工程ED1合同段范围:K0+000~K49+607。工程规模:0个分中心,4个收费站,0个通信站,
2座隧道。
ED2合同段范围:K49+607~K75+950。工程规模:0个分中心,2个收费站(含游洋(岐山)互通收费站),1个服务区,5座隧道。ED3合同段范围:K75+950~K89+687.66。工程规模:0个分中心,0个收费站,0个通信站,
3座隧道。
EJ合同段范围:K0+000~K89+687.66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E1、E2、E3、ED1、ED2、ED3标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

2.3.1E1、E2、E3、ED1、ED2、ED3标段计划工期13个月。

2.3.2EJ标段:监理服务期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资格:

3.1.1E1、E2、E3施工标段: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至投标截止之日5年内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至少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业绩。
3.1.2ED1、ED2、ED3施工标段: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工程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至投标截止之日5年内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至少同时包含隧道通风、照明、沿线供配电系统)业绩。
3.1.3EJ监理标段: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独立地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每个投标人可参投1-6个施工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关联企业不能参投同一标段,否则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

3.5投标人不可对施工、监理同时投标,且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与已中标本合同项目代理的单位(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施工单位不能参加投标。本次项目同时含有施工及监理标,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

3.6福建省交通市场年度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4.项目文件的获取
项目业主自2015年4月15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cn/fwzx/jyxx/019001/)发布项目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项目文件及相关附件(含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图纸、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文件范本、补遗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项目业主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项目业主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阅读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图纸及现场踏勘中存在疑问的,可不署名于2015年4月26日前登录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疑问向项目业主提出(应列明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业主于2015年4月29日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答疑内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楼第2开标室(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项目专用本),以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影印件和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项目业主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项目业主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信息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公告在(http://)、福建省项目与采购网(/image-w/zbgg_dl/2015-04/)、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cn/fwzx/jyxx/019001/)上发布。
7.其它说明

1、各投标单位无需网上报名,除项目文件另有说明部分外,其余投标文件以纸质形式递交。

2、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项目公告与、福建省项目与采购网公布的内容有不同时,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的附件“项目公告”为准。

3、本项目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承担,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文件)。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莆田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六层邮编:351100联系人:蔡先生、陈先生电话:0594-2695772传真:0594-2686614电子邮箱:83195803@qq.com项目代理: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邮编:351100联系人:小郑电话:18850909903传真:电子邮箱:1296746326@qq.com
2015年4月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327号高速公路大楼六层
邮编:351100
联系人:蔡先生、陈先生
电话:0594-2695772
传真:0594-2686614
电子邮箱:83195803@qq.com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郑
电话:18850909903
传真:
电子邮箱:1296746326@qq.com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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