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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
2015-04-15 16:13:24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内蒙古 | 加入时间: | 2015.04.14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二、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达茂旗境内(2)工程规模:200MW风力发电(3)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A标段:200MW升压站区域建筑、安装工程注:上述内容最终以项目文件为准。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丽清
联系电话:0471-28331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
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2室
联系人:木人宋涛
联系电话:0471-3250830、3250130
传真:0471-3250830
邮箱:jnzbgcb@163.com
网址:www.nmgjn.com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
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施工企业全称)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必须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重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关键字:能源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