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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监狱监区改扩建项目室外供配电工程
2015-04-13 16:10:4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5.04.13 |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江苏省高淳监狱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代理)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本工程的项目事宜。
二、本项目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室外供配电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县花山地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1200万元
5、监理合同估算价:29.665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200万元)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室外供配电工程监理(施工和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合同、信息和安全文明管理,建设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协调)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7、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改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项目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投标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7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北京东路57号412室)处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项目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
3、开标时,总监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投标人自动弃权处理;
4、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南京市违法违规红黄牌警示期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项目业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提供项目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项目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项目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项目业主:江苏省高淳监狱(盖章)项目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项目业主地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57号412室项目业主邮编:代理机构邮编:210008项目业主传真:代理机构传真:83356570项目业主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施达伟项目业主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56570项目业主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gujianwe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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