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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

2015-04-10 16:17:5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内蒙古 加入时间:  2015.04.09
项目性质:  改扩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设计/建设单位: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110国道包头东出口一级公路K643+200处,与现110国道一级公路“T”形交叉,采用平交渠化设计,途径东河区、高新区、九原区、昆都仑区,终点位于包头西110国道K693+650处,与现110国道一级公路“T”形交叉,采用平交渠化设计,顺接G6高速公路包头西出口连接线,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56.090Km。
路线主要控制点有:起点110国道、京包铁路跨线桥、铝业园区纬五路、什大股、黄草洼、原南绕城公路、210国道互通立交、王家圪旦、包神铁路跨线桥、甘泉铁路跨线桥、稀土高新区规划三路、九原区纬四路、经二路、包兰铁路跨线桥、终点110国道。沿线主要城镇:河东镇、沙尔沁镇、万水泉镇、麻池镇、哈林格尔镇、卜尔汉图镇等。路线经过的主要河流:铝厂防洪沟、东河槽、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昆都仑河、虎贲亥防洪沟等季节性河流。沿线主要公路:110国道一级公路、县道069三级公路(南黄线)、210国道一级公路、火炬路、县道070三级公路(包召线)、宋召公路等。沿线与路线交叉的铁路:包铝专用铁路、京包铁路、包神铁路、神华甘泉铁路、规划的希铝专用铁路、包西铁路、神华煤化工专用铁路、包兰铁路等。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56.090公里,全线设大桥4座,中桥1座(不含互通范围内桥梁),分离立交6座(公路分离立交1座,公铁分离立交5座),互通立交1处,涵洞58道,原址改建收费站2处,原址扩建管理处1处。城市外围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4.5米(穿城过镇段结合城市规划和市政标准建设),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5月26日,交工日期:2016年10月26日。
2.3标段划分及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等工程的施工。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施工标段起点桩号主要工程内容TJK0+000-K54+875.299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等工程的施工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宾商务大酒店215房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6号)由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的投标人可以是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申请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申请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时,均视为申请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申请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邮箱等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申请人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tggzyjy.cn/btzbtb)、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8.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3号
电话:0472-5999078
邮编:0140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包头市G65高速辅道滨河路黄河大桥北
邮政编码:014060
电话:0472-7916554
传真:0472-7916554
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1-6509189
传真:0471-3680308
联系人:王先生
网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

关键字: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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