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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黄沙铁路南站项目
2015-04-02 16:15:03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东 | 加入时间: | 2015.04.01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85000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广州黄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工程名称:黄沙铁路南站项目(自编C-GJ-3栋、自编A7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单位:广州黄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1290325项目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38730932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
四、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26150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4247.2平方米,其中,自编C-GJ-3栋单体建筑面积55681.9平方米,地上4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约196米,自编A7栋单体建筑面积28565.3平方米,地上28层。
五、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项目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项目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幕墙工程、机电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6)现场七通一平。
3、投标最高限价:85000万元(其中,设计费2068.42万元,工程费82931.58万元)。
4、项目编号:JG2015-1694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注: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报名时间:上午:9:30&mdah;&mdah;&mdah;11:00,下午:13:30&mdah;&mdah;16:00。注:报名时间自项目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项目业主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ii]: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如中标人为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壹级或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二、招标单位:广州黄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129032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3873093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
四、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26150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4247.2平方米,其中,自编C-GJ-3栋单体建筑面积55681.9平方米,地上43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约196米,自编A7栋单体建筑面积28565.3平方米,地上28层。
五、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幕墙工程、机电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6)现场七通一平。
3、投标最高限价:85000万元(其中,设计费2068.42万元,工程费82931.58万元)。
4、项目编号:JG2015-1694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月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mdah;&mdah;&mdah;11:00,下午:13:30&mdah;&mdah;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ii]: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如中标人为设计事务所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壹级或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条第4.2款所述资质级别低一级方能承接的,且中标金额大于4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且只接受一个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与一个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即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是指诚信档案(设计A类IC卡、施工A类IC卡),且均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分工,其相应的设计A类IC卡、施工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iii]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施工部分得分(施工部分业主综合评价得分&time;2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time;80%)&time;90%+设计部分得分&time;1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四、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六、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所有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黄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29032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5-17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IC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IC卡”办事指引选项。
招标人:广州黄沙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3月23日
关键字:建筑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