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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
2015-03-24 16:19:1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浙江 | 加入时间: | 2015.03.23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48500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项目概况: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从千岛湖淳安县境内取水,通过输水隧洞将水引至杭州市余杭区闲林水库,为下游原水输水工程提供优质千岛湖水,同时在输水线路途中向建德市、桐庐县及富阳市部分区域供水。本工程为I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千岛湖进水口、千岛湖~闲林水库输水建筑物、分水口、闲林出口流量控制及调压设施、闲林水库取水口等建筑物。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千岛湖~闲林水库输水线路全长112.34km,起点金竹牌进水口位于淳安县金竹牌村附近,沿途经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富阳市,在杭州市余杭区桦树村接入闲林水库。工程计划总工期为42个月,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96.14亿元。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16标:本标段范围主要为桐村支洞控制段,闲林出口流量调节及消能设施、闲林水库取水口及下游取水建筑物等,主要位于余杭境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桩号109+100m~112+321m段输水隧洞、桐村支洞(流量计交通洞,洞口200m除外)、隧洞直径(衬后)约6.7m,设计配水流量为38.8m3/,闲林控制闸及交通道路、闲林出口流量调节阀及交通道路(临库道路)、溢流式调压井及其交通道路、闲林水库取水口、溢流重力坝及连通控制闸、下游取水控制闸(2座)、取水闸交通桥及下游输水隧洞(进入闲林水库东侧库岸约50m为止,具体范围见图纸)等建筑物的土建工程等;建筑部分闲林控制闸、出口流量调节阀、连通控制闸及下游取水控制闸等上部结构与建筑均不包含在本标段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部分本标段主要包含闲林钢衬段(约300m)的钢管安装,钢管的制作不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标段概算建安投资约4.85亿元,工期37个月,质量目标优良。注: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施工5标、施工6标、施工7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6标共10个标段中,投标人最多只能选择5个标段进行投标,施工1标不受此限制。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先前已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在后续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施工5标→施工6标→施工7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6标。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层
联系人:郎工
联系电话:0571-850716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电话:0571-86827121、86079702
传真:0571-86071281
联系人:赵工、洪工
邮箱:zdwp3508@163.com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zdwp3508@163.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3月30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www.zmctc.com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档案资料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主体注册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已取得《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在过渡期内仍可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建议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交易席位费的潜在投标人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支付宝交费”栏目,或通过支票、电汇、网银、现金等方式交纳交易席位费。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
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杭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为准)。
4
投标人的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三级及以上等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从在建项目中被替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
2
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杭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或地质或隧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8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少于3人。
三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⑴自2005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隧洞直径(衬后)大于4.5米(不含4.5米)或隧洞截面大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且单向开挖长度大于1500米(不含1500米)的水工隧洞工程业绩。
⑵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是指: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为依据。
关键字:水利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