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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年东辛分公司新建水泥晒场及电灌站工程
2015-03-21 16:12:49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江苏 | 加入时间: | 2015.03.20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二、本次项目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如下:(注: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水泥晒场和电灌站共计16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及评标顺序按标段编号顺序进行。)
标段项目标段号标段编号建设地点面积(m2)
2015年东辛分公司新建水泥晒场工程
一标DXNC201503001山南3大队(现晒场西侧)5292山南4大队(现晒场东侧)4910
一标小计
10202二标DXNC201503002海北分场部(生产区院内)1250.5海北13大队(现晒场西侧)2976海北16大队(现晒场西侧)1950
二标小计
6176.5三标DXNC201503003西洋30大队(现晒场西侧)2835西洋22大队(分场部西侧河北)4900西洋48大队东场(现晒场东侧)1980西洋48大队西场(仓库南侧)1672
三标小计
11387四标DXNC201503004埃河35大队(村庄东侧原土场)5120五标DXNC201503005海南41大队(现晒场东侧)4800海南42大队(现晒场西侧)1166海南43大队(两晒场中间补缺)580海南45大队(仓库北侧)2816
五标小计
9362六标DXNC201503006合兴62大队(现有南晒场东侧及补缺)1020合兴64大队(现晒场东侧)1984合兴65大队(现晒场东侧)不相连4960合兴53大队(现晒场东侧)2438合兴54大队(仓库南侧)3400
六标小计
13802七标DXNC201503007东洋68大队(67北晒场东侧及中心路东侧)5550八标DXNC201503008西陬87大队(现晒场东侧)4125西陬84大队(现晒场南侧)4800西陬85大队(现晒场南侧与砼路之间)739.2西陬81大队(现晒场东侧)2750
八标小计
12414.2九标DXNC201503009东陬108大队(现晒场西侧)3920标段项目标段号标段编号建设地点规模
2015年东辛分公司新建电灌站工程
一标DXNC201503010西洋生产区21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二标DXNC201503011西洋生产区24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三标DXNC201503012埃河生产区32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四标DXNC201503013埃河生产区35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五标DXNC201503014合兴生产区53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六标DXNC201503015合兴生产区62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七标DXNC201503016东陬生产区103大队
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项目业主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⑸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⑹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项目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欠【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3、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项目业主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4、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项目业主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6、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项目文件或者获取项目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项目业主可以拒绝其投标。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项目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项目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项目业主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项目业主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1、本工程项目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可自拟);开标时必须递交原件。注:投标人自行完成各项承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行贿的书面承诺),以上承诺的原件开标时递交,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投标报名和获取项目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盖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项目文件。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投标申请人可从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八楼804室处获取项目文件。水泥晒场1、3、5、6、8标段项目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水泥晒场2、4、7、9标段项目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电灌站标段项目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六、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水泥晒场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电灌站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开户银行电汇)。
七、本标段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其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复印件);
7、企业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无在建的书面承诺;
8、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注:⑴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年检(审)情况,并在有效期内。⑵如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但所有投标人均应按项目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项目业主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顺序。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项目业主可以选择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中的方法一,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time;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设评标价满分为10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4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项目业主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项目业主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按照“13”清单规范要求编制项目控制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九、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15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十、发布媒介: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4日为止。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项目业主(公章):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项目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04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20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8-85106903传真:传真:0518-85106903经办人:经办人:季海峰
关键字:建筑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