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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015-03-17 16:13:16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山东 | 加入时间: | 2015.03.16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工程设计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投资【2014】1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项目。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烟台路以北,齐鲁大道以西,建设规模:约16790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范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服务等。
二、投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总设计师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项目总设计师注册证书原件等参加发标会。发标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发标会内容:1、投标人资格审查;2、发售项目文件;3、踏勘现场。文件费用:15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2014年3月17日9:00-16:30地点: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节假日到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33层北侧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4、项目总设计师注册证书原件;5、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项目文件
六、其他
本次项目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南建设网及上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3月13日9时0分-2015年3月17日16时30分建设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建设单位联系人:楚景富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305410777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项目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项目单位联系人:楚景富项目单位联系电话:13305410777项目代理单位: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代理单位联系人:马佳胜项目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668997315全市项目统一编码:2015jj04z0002房地产产权人: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关键字:建筑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