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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埔前公益性墓园一期项目
2015-02-03 16:11:2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东 | 加入时间: | 2015.02.02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进展阶段: | 开工在建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一、工程概况
1、项目业主: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3、工程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公益性墓园一期项目监理。
4、工程规模:项目一期用地212亩,建设墓位约18450座、挡土墙34630米、道路面积约10130平方米、停车场12305平方米、管理处服务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8228万元,资金已落实。
5、工程监理费:133.39万元。
6、监理服务范围:按项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内容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满为止。
8、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恳山地段。
4、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762-3325197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本项目监理架构人员(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除外)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明:投标报名资料不齐或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统一按序号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方为有效,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名,报名资料原件核验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可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项目所属地检查机关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0762-3424768
马生联系电话:0762-3339049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民政府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个人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本人,身份证号为,将于年月日在省市开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本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使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机构代码号为,法人代表为(身份证号),将于年月日在省市开展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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