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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万t铁精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0 14:03:1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7.02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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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了“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年生产 15万 t铁精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我所已完成了《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年生产 15万 t铁精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 [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 (征求意见稿 )》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 (试行 )》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对环境质量现状和工程概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工程实施后可能引起的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终对该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了科学结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年生产 15万 t铁精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阿拉沟乡工业园内, S301省道 K143公里以北,选厂中心地理坐标: N42° 51'6", E87° 25'57"。项目区南侧为 S301省道,其余三侧均为空地。

3.工程概要

本项目占地面积 10000m 2,建筑面积 2100m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⑴主体工程:建设钢结构生产车间 1栋 900m 2。拟建 1条铁矿石选矿生产线。

⑵辅助工程:产品堆场 500m 2、尾矿堆场 200m 2

⑶公用工程:建设五级沉淀池、配套回水泵站、民用采暖炉等。

⑷配套工程:办公楼及宿舍 500m 2

项目现状为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为 1年,即 2013年 9月― 2014年 8月。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直接、间接的影响。如:土建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在工程的建设及运营期间,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减小至最低。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 3000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告;环评单位搜集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和环境现状监测,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建设,公众可在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识别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项目区涉及范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得出环评结论。

三、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噪声:施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队伍施工时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

废气:施工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

废水: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燃煤采暖炉排放的废气,原料及产品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厂区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燃煤废气属于有组织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厂区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

废水:

⑴生产废水:铁精矿过滤废水、尾矿脱水废水经五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工艺生产新水用量为 150m 3/d,循环用水量为 4170m 3/d,选矿工艺重复用水率 96.5%。

⑵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主要的是厕所、办公、宿舍、食堂、洗浴等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25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量按照 85L/人?d计算,则本项目用水量约为 2.125m 3/d,即 446.25m 3/a;人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 0.8,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1.7m 3/d,即 357m 3/a。本项目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产生浓度约为 COD400mg/L、 BOD5150mg/L、 SS300mg/L、氨氮 45mg/L。

噪声 :主要为球磨机、高频筛、磁选机、泵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75dB(A)~ 95dB(A)之间,设备均位于室内,属于室内声源。

固体废物:本项目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生活垃圾及燃煤炉渣,尾矿年排弃量15× 10 4t/a,生活垃圾 年排弃量5.25t/a,燃煤炉渣年排弃量 5.25t/a。统一收集,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尾矿在尾矿堆场临时堆存,及时清运至砖厂制砖。燃煤炉渣用于厂区道路铺设。

四、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影响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选矿工艺过程中物料输送均采用密闭输送皮带,基本不会产生无组织粉尘。选厂内产品、尾矿储存以及厂区运输可能产生无组织扬尘。工程可研未对此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评价提出以下措施要求:

⑴产品及尾矿及时清运,不长期堆存;

⑵在起尘点设置洒水装置,勤洒水,使矿石堆表面含水率达到 9%以上,基本上可抑制风蚀扬尘的产生;

⑶对厂区的道路应及时清扫、勤洒水,以控制道路扬尘的产生。

燃煤烟气:工程在选厂设置的民用采暖炉运行时会产生燃煤烟气,主要污染物烟尘、 SO 2及 NO X。本环评要求该项目采暖炉烟囱不得低于 15m,同时选用优质低硫无烟煤,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产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油烟废气:本项目职工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于房顶排放。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是利用电力作用达到清除气体中固体和液体的目的,具有以下优点:①净化效率高;②结构简单、气流速度低、压力损失小;③能量损耗低;④安装方便,产品分卧式、挂壁式、管道式、立柜式多种,不受现场安装限制。该类设备油烟去除率可达 60%以上,本项目餐厅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 3的限值要求,油烟治理措施可行。

2.水环境影响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研磨、磁选工段加水,加工处理工艺中部分水被产品及尾矿带走,剩余部分全部循环利用。选矿工艺重复用水率 96.5%,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 90%”的规定。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影响。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COD、 BOD 5、 SS、氨氮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二级标准,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餐厅污水出口处建设一座隔油池,餐厅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处理。本项目绿化面积3000m 2(约5亩),每亩灌溉水量取300m 3,本项目年用水量为1500m 3/a,生活污水年排放量357m 3/a,项目区绿化面积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在灌溉季节所排污水。此外,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用于灌溉不会对绿化区域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球磨机、高频筛、磁选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在噪声控制方面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⑴隔声:是把一个噪声源或是把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中,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一般噪声值可降低 20~ 25dB(A),具有投资少管理费用低的特点,因此是许多工厂控制噪声优先采取的措施之一。本项目厂房墙体(均采用彩钢板结构(夹芯板为聚苯乙烯复合板),经查阅《聚苯乙烯复合板保温轻版与应用》(张腾),聚苯乙烯复合版具有大量的微细闭孔结构,当声波入射到聚苯乙烯复合板上时,声波顺着孔隙进入材料内部,引起空隙中空气分子的振动,由于空气的粘附和摩擦作用,声能转化为热能而消耗,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经查阅《彩钢夹芯板简介》(王光华 新疆独山子石化总厂设计院),厚度为 100~ 250mm的彩钢板的隔音量大于 25dB( A)。

⑵减振:机器在运转时把振动传到基础、地板甚至整个建筑物,成为噪声源发射噪声,采用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可减弱设备传给基础的振动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一般可降低 5-10dB(A),上述降噪声措施在技术是成熟的。

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低 20~ 30dB(A),此外还有距离衰减和绿化屏障作用,项目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

本项目选矿尾矿经“浓缩设备 +脱水设备 +输送设备”脱水处理后,得到含水率约 10%的尾矿,完全可以达到干堆和运输的要求。尾矿在尾矿堆场临时堆场,及时清运至砖厂制砖,免烧砖厂必须与本项目同时投产运营,确保尾矿得到妥善处理。燃煤炉渣用于厂区道路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 项目每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除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外,其余种类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在按照评价提出的将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好各种废物的厂内贮存和转移过程的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补偿和恢复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将会改变局部区域土地利用功能,为了减少对局部区域生态稳定状况的影响,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

为了最大程度地削减项目建设对厂区周围景观和环境的影响,项目将利用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周围和所有空闲地种植树木和花草,产生污染源较多的车间周围将重点绿化。树种选用能适宜不同的生产区生长,能起防尘、吸噪、防害作用的树木和花卉。为了保证视线及行车安全,在各道路路口,宜种植高度不超过 0.50m的灌木。根据和静县长年主导风向等特点,宜在各功能生产分区间适当加大通道宽度,增加 20~ 30m的绿化带。提高厂区绿化率,厂区绿化率达到 30%。

上述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生态环境状况,从而弥补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项目补偿和恢复措施可行。

生态保护管理措施可行性:

⑴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

⑵需编制施工人员和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生产、管理人员工作守则,确保施工队伍和项目运营人员不从事乱砍、乱伐项目区周围灌木等植被。

水土保持措施:

拟建项目的建设无疑将对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覆盖类型带来不可逆转的变化,尤其是土地利用的规模较大,水土流失是不可忽视的生态问题。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为减轻与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依据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法的管理办法》的要求,业主在施工设计阶段,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由业主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并参与和指导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3年修改版)》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在开发矿产资源、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恢复治理和环境治理工作,基本满足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要求。

2.选址合理性结论

根据对选矿工业场地选址周边环境调查分析,并对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得出,工程选址基本满足拟建工程建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被接受。综合分析,工程选址基本可行。

3.清洁生产结论

本工程本项目电耗、废水产生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尾矿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指标要求,即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水耗、磨矿、分级、选矿、脱水过滤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指标要求,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拟建工程要加强清洁生产环境管理和审计。

4.总量控制结论

该项目实际情况及所在地环境特征,本工程纳入总量控制的为: SO 2、 NO x、 COD cr和 NH 3-N。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SO 20.0368t/a, N Ox0.01 t/a, COD cr0.054t/a和 NH 3-N: 0.007t/a。

5.公众参与结论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两次网站公示、发放调查问卷、走访调查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公众中 100%的人员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100%的人员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有推动作用。评价单位在与建设单位沟通后,采纳公众提出的环保措施意见,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总结论

综上所述,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5万t铁精粉建设项目对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有序及规模化开发地区矿产资源、促进新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重大意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与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同时,选址征得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批准后,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落实环评所提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巴州绿环环科所网站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静鑫汇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和静县阿拉沟工业园区

邮编: 841300

联系人:李文明 13909968997

评价单位: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通讯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圣果名苑石榴园一号

邮编: 841000     

联系人:董珍珍 18099589125

电子邮箱: 290628714@qq.com

七、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报告通过公众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也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他们对关心的问题,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由本环评的编写人员和建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调查(人员约 4人),资金由环评单位先行垫付,大约为2000元左右,调查过程中需要的设备由环评单位提供。

   3.工作时间表

评价单位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后 7日内,于 2014年 3月 12日在巴州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有效期为 10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第一次信息公开完成后,以发放书面调查问卷的方式向当地公众进行了意见征询。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常住居民,调查对象主要为阿拉沟乡及周边居民,少部分为和静县居民。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通过走访的方式从阿拉沟乡及周边居民选取公众代表,代表数量为100人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专家 )。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公示在巴州环保局网上进行公示,报告书全文可发邮件索取或到评价单位查阅。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 1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阿拉沟乡及周边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公众的意见以及本行业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⑵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⑶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等。

  ⑷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⑸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项目区所在地

 

图 1     地理位置示意图

 

 

 

 

 

 

 

 

                                                                                                                                                   

 

 

 

大气评价范围

生态评价范围

噪声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

附图 2项目评价范围图

图1  项目区评价范围图

 


附图 3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关系图

关键字:输送设备,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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