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招标 项目 展会 更多

位置:首页 > 项目频道 > 拟在建项目 > 正文


亚行贷款阿克苏市城市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4-07-20 13:50:5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6.24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2012年2月,阿克苏市亚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阿克苏市城市综合发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将报告书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亚行贷款阿克苏市城市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公众查阅报告。本项目二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亚行贷款阿克苏市城市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项目”涉及7部分内容。

  1、阿克苏市城市路网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包括:新建、改建21条道路、改建4组背街小巷、新建1个地下通道,道路总长76.32km。其中,新建3 条道路,共计1.83km;改建18条道路31.49km;改建背街小巷43km;新建地下通道0.2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包括桥梁工程、道路照明、电力电讯排管设施、交通工程、预埋过路管涵、雨水井工程等。

  2、道路、街头绿化、公园绿地改造,24条路绿化面积为:354998m2(532.5亩);公园建设和改造,总面积为:410870m2(616.3亩);建设苗圃1座,总面积为:640032 m2(960亩)。

  3、供水管网:总长38.697km。

  4、排水管网:总长33.374km,检查井866座。

  5、供热管网:总长2×21.84km,换热站28座。

  6、阿克苏市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及修复工程:恢复和修复湿地96公顷;建设8000m湿地巡护路面;标示、公共教育设施、管理站、检验室等建设;湿地防护林建设。

  7、固体垃圾收集、分类、清运设备。主要包括建设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车辆、清扫车辆等。

  项目总投资151579.45万元,本工程建设期为5年,自2015年至2019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社会影响分析

  1.1施工期

  (1)城市路网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项目道路施工必然对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同时项目的施工对公交的影响,一是导致乘客减少,公交车距拉大而减少公交公司的营运收益,由此影响从业人员的收入;二是影响乘客乘车。另外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城市市政工程中地面和地下各种管线和管道,如煤气管道、通讯电力管线等。

  (2)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施工期大量施工人员进驻到施工场地,容易与当地居民发生疫病的交叉感染,其日常生活将对当地卫生防疫带来一定影响;另外本工程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材料的运输。在施工高峰期,由于材料运输量的剧增挖方,会使公路的交通量临时性的大幅度增加。

  1.2 运营期

  (1)城市路网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促进阿克苏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城市竞争力,改善竞争环境。工程实施后,可大大提高城市人流的交通速度,节约出行者的出行时间,提高效率,随着公交的发展,乘公交出行的人比例逐渐增大,相应降低自行车和步行的出行比例,腾出的道路空间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城市物流的交流速度。

  (2)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本工程的实施对多浪河流域恢复天然生态环境系统。城市生态、河流生态和农业生态得到极大的改善。流域水土流失、植被退化、湿地萎缩和水体污染到控制,使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1施工期

  由于项目区干旱少雨,相对湿度小,特别是春季沙尘的污染严重,施工粉尘二次扬尘不同程度影响附近自然植被的生长。若施工弃土等建筑垃圾处理不当,将导致人地矛盾加剧,生态环境问题加剧。建设过程中需要拆迁临路的门面房和村庄、住宅,对其附近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从而破坏自然景观要素,一定程度上损害局部区域景观。

  2.2运营期

  本工程实施后,原有的水域水质明显改善。湿地水面、绿化后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河道水质将明显改善。而水质的改善势必有利于鱼类等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优化。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将使评价范围的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建筑材料装卸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在沥青路面施工时由沥青拌和加热而产生的沥青烟和加热炉烟气。这部分污染物可能对项目公路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2运营期

  本项目的各条道路投运后,沿线敏感点处的TSP日均浓度监测值也应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城市道路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甚微,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将成为严重影响阿克苏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多浪河整治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大气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分析

  4.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车辆检修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基坑排水等。根据施工布置,除道路工程施工外,多浪河治理工程施工区域主要布置在河床外滩地,施工废水的最终排水去向为多浪河。

  4.2运营期

  本项目涉及水环境影响的项目为交通改善后城市规模扩大的间接影响。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水来源为多浪河环境整治工程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多浪河环境整治及修复工程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按游客10000人/d,生活废水产生量每人20 kg/d,污染物产生量:废水73000t/a。生活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废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摊铺机等。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离施工场地40m以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夜间一般在200m以外才可满足该标准限值。项目评价范围内昼间施工对这些敏感点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等效A声级严重超标,将对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休息造成很大的干扰。

  5.2运营期

  项目沿线噪声敏感点预测近期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0-6.6dB,夜间超标0-10.8 dB。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6.1施工期

  本项目包括阿克苏市城市路网、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及湿地修复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挖掘,房屋拆迁、施工残土生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来自施工营地,建筑垃圾分散在各施工点。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式排放。

  6.2运营期

  道路工程子项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影响是在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为沥青废渣,这些废渣在公路建成的前几年没有影响,只有在道路维修过程中才产生,对于废渣首先对上层沥青渣,首先考虑综合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弃方,建议拉运至环保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多浪河环境整治及修复工程运营期按游客10000人/d,生活垃圾产生量每人20 kg/d,生活垃圾每人0.5kg/d计,生活垃圾1825t/a,生活垃圾由阿克苏市市政环卫部门送往阿克苏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对外环境无影响。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社会影响减缓措施

  (1)拆迁补偿应在项目办与拆迁户采用协商的方式,公开公正地进行。

  (2)统一补偿标准,并提前公示公布,广为宣传告知,做到补偿标准公开透明。

  (3)拆迁测量和补偿计算时,应与受影响人充分协商。

  (4)补偿金直接发到被拆迁人手里,以免在中间流程中被截留。

  (5)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保证拆迁居民能够顺利安置。

  (6)安置房应提前建设,或者在拆迁过渡期内建设好,使被拆迁人能尽快住进安置房。

  (7)如果拆迁时安置房还未能建成,应明确告知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的位置、交工日期等相关信息,让居民能够安心等待。

  (8)如果安置房延期完工,被拆迁人搬迁过渡房的租赁费用应补足;过渡房的租赁费应随租房市场价格提高而提高,避免被拆迁人租不起房。

  (9)尊重移民对补偿、安置的选择权,给愿意自己重新选择居住区域的受影响人提供方便。

  (10)移民可以自己选择货币补偿或住房补偿形式。对于确实不愿意选择楼房做为安置房的家庭,允许其在获得货币补偿后,自行在其他地方重新安置。

  (11)拆迁时,在满足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尊重受影响人的意愿,协商决定被拆院落、房屋全拆或保留部分,并根据拆迁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在协商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置换。

  (12)尊重移民对安置点的选择权,为他们选择新居邻里、存续搬迁前的社会关系提供方便。

  (13)合理补偿拆迁企业和商户,如果需要易地重建应提供相应帮助,给予一定支持。

  (14)合理规划施工人员生活区,使其尽量远离河道,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入河,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15)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16)每年对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控制;

  (17)对施工人员生活区定期消毒,减少病原体的传播;

  (18)在施工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得以切断,大大降低了传播的可能性,同时对当地群众的教育也使传染病的源头得到控制,另一方面,施工期临时医疗机构的设立也改善了当地居民就医条件,大面积发生传染的机率很小。

  2.城市生态景观影响减缓措施

  (1)在道路两侧应设有绿化带,种植草坪、栽种绿蓠;在路口及街道与新建建筑物之间的空地,适当设置雕塑造型、绿化小区,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环境,美化道路景观,而且可以提高城市的品位,增加城市的亲和力。

  (2)增加行人过街信号控制点及道路安全标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噪声影响保护措施

  (1)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次拟建的城市道路,一般距道路中心线100m范围内交通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故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在道路中心线100m范围内不应再增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2)24:00至次日8:00,禁止大货车在本项目涉及敏感目标的道路上通行。

  (3)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超速行驶;做好路面的维护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

  (4)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尤其是学校和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处。与路面较近的学校居民区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使室内噪声达标。

  4.水环境保护措施

  (1)道路建设过程的施工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与油类,如未加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将影响水质,排入土壤则将污染土壤,因此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应作简单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2)施工期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按照每一工区布置一处机修场,对每一机修场均应设置冲洗废水收集系统,含油废水汇集后,先静置,进行初级油水分离,再投加药剂絮凝过滤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施工机械、车辆检修冲洗废水可就近排放至附近河滩地。

  (4)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按游客10000人/d,生活废水产生量每人20 kg/d,生活垃圾每人0.5kg/d计,污染物产生量:废水73000t/a、生活垃圾1825t/a。生活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废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改建工程施工期间工地会产生大量余土、渣土运送和征迁产生的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送至阿克苏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2)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如多数的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运送至阿克苏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3)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营地,要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宿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送至阿克苏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①对施工单位或弃土弃渣承运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办理建筑弃土运输准运证,严格按批准的路线、时间运输建筑弃土。

  ②禁止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和拼装车辆运输建筑弃土;承运车辆须有汽车牌照、车箱箱体必须好无缝隙,后档完好无损;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行使证。

  ③运输车辆禁止超载。

  ④严禁雨天及雨后道路未干时运输建筑弃土。

  ⑤对弃土弃渣必须实施覆盖运输。

  6.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道路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①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输路线,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土石方及其它粉质建筑材料的运输。

  ②对运输路线洒水,保持路面一定湿度。

  ③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 公分,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④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防止路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⑤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

  (2)施工场内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建设工程业主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②拆除旧建筑时,应边洒水边拆除,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拆除框架混凝土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

  ③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施工场内便道采用焦渣、级配砂石或水泥混凝土等,并指定专人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

  ④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逐片施工方式,避免大面积地表长时间裸露产生的扬尘。

  (3)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①临时弃渣堆场,要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

  ②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

  ③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④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并减少建筑材料堆存量及扬尘的产生。

  (4)其他措施

  除此以外,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5)废气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尽量使用清洁燃料。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主要对阿克苏新区内的道路及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等设施进行建设,阿克苏市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及修复工程属于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3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的实施完全符合《阿克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符合《阿克苏多浪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多浪河二期景观带的建设符合《新疆阿克苏多浪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2011-2018)》。

  本项目的实施既可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改善城市的交通条件,提高路网的通行能力,又可改善投资环境,带动沿线经济和旅游的开发建设,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多浪河环境综合整治及修复工程建设将对多浪河水质起到改善和净化作用,可以改善和净化生态环境,调节区域小气候,蓄洪抗旱,控制土壤侵蚀等功能,将对阿克苏市生产、生活和景观用水安全起到保障作用。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后,工程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书简本链接见自治区环保厅网站http://www.xjepb.gov.cn/,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7月7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苏市亚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阿克苏市

  联 系 人:曹强

  联系电话:1577000778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金家伟、谢磊

  联系电话:0991-4182187

  传 真:0991-385701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3楼

  电子信箱:476252633@qq.com

  六、公众参与方案简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本次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分为二轮进行:

  第一轮为项目环评现场踏勘、调查及项目环境影响预测阶段,采取了采取张贴公告及媒体公示两种形式。

  第二轮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至环保部门审批阶段。调查方法采用信息公开、发放调查表、个人专访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附件:报告书全本。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7月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2014年6月24日
阿克苏亚行简本.pdf

关键字:园林绿化,新疆
>> 相关项目

最新项目

本月热点项目

首页 资讯 招标 项目 展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触屏版 电脑版
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