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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小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4-07-20 13:19:1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7.1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西雅图小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西雅图小镇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西泉街,地理坐标为东经87°26.378′,北纬43°47.428′。

  (3)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8827.12m2,总建筑面积244731.82m2,绿化面积28913.07 m2。住宅共设计有2158户,项目小区容积率2.50,建筑密度16.80%,绿化率36.10%,停车位1440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

  施工期间要进行平整土地、土方挖填、建造建筑物、建筑装修等工程,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大气污染物、噪声、固废和废水。其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筑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装修废气,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车辆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污水。这些污染物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为房地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运营期本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小区集中供热燃气锅炉和住户烹饪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家庭生活产生的油烟、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停车场汽车尾气等;住户产生的生活污水;泵等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人群产生的社会噪声;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3、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该工程对大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和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对大气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选择合理的行车路线,严禁在道路以外的地方乱压乱碾,另外对临时堆土料采取遮盖,弃土弃渣及时外运,减少临时占地,运输土料采取临时遮盖,施工道路采取喷洒水等措施以减少其影响。

  ②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由于不同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所以施工结束后该部分影响就会消失,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设备,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要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期废水场地设沉砂池,将场地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拉至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废弃土方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在施工期间的挖方量很大,主要是地基、管道开挖工程,工程的弃土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以及用来筑路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清理、转运施工及生活垃圾,则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限值;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收集垃圾,并加强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使其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散逸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恶臭浓度限值;对区域充分绿化,并采取限制车速,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对于项目地下停车场配套安装通风系统,及时将地下车库的废气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由于目前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排水管网还未建成,在管网未建成前,建设方建设化粪池,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和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池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产生的污水每天抽运至乌鲁木齐头屯河区王家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项目区排水管网建成后,项目区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声环境: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采用吸声、消音技术。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应放置在单独的构筑内,周围可附吸声材料,通过隔声、吸声减少噪声强度;支架做弹性支承连接,减轻振动;设备安装位置要得当,避免放置在邻近居民住宅的一侧。

  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利用绿化控制噪声、并采用双层窗、合理布置房间窗户、必要时设置声屏障。

  ④固体废物:项目小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会令第21号,2013.2.16)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同时,大力发展高质量的房地产,符合目前住房市场的需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场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噪声经治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运至垃圾填埋场,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域规划要求;运营期间采取预防防范对策,对外界的环境风险性不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咨询。

  6、公众参与工作方案要点

  (1)公众参与范围:调查范围包括工程占地区、施工区附近以及其他间接影响区,并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2)公众参与对象:包括社会团体和公众个人。社会团体包括工程涉及的地方政府、主要机关单位及乡村基层政府,以及工程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公众个人包括受工程影响的当地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政府机构人员、人大代表、环境专家等。

  (3)公众参与方式:包括首次信息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和问卷调查。环评单位在接受建设方委托后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进行了环评信息首次公示;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面向社会团体和公众个人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

  (4)信息反馈安排:评价单位将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给出说明。

  7、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事项、形式和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是项目影响区域的公众个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乡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团体机构。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建设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意见要求和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等。

  征求意见形式: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团体意见请加盖公章。请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受理意见的截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鼎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板房沟村华南路103号

  联系人及电话:石慧,13565890598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李广,0991-7885336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编:830002

  新疆鼎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2014.07.18

关键字:天然气,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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