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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4-07-11 16:36:2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7.09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园区位置:示范园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奎高速东侧,兵团监狱南侧,用地总面积169.38公顷,场地南北长约1639m,东西宽约1254m。园区距离市中心约16km,北距西山路主干道3.4km,西距乌奎高速1.7km,东距雅玛里克山4km、仓房沟路3.5km。园区地理位置图见图1。

  图1 园区地理位置图

  规划区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场地内现有建筑物包括医废焚烧车间、厂区管理楼、停车场、试验楼等,有部分建、构筑物在建,包括渗滤液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综合实验楼、洗车场、填埋气发电车间等,场内地貌为盆地型,填埋场库区地势较低,库低高程在1060~1070之间,库区周边无特殊的地形、地貌,场地地势高差不大,场地自然高程在1085.2~1095.0之间。

  规划目标:近期(~2015年)—根据乌鲁木齐市目前垃圾处理现状及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在近期内,园区的处理废物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为主,处理方法以焚烧处理为主,并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稳定焚烧处理规模,积极推动资源化处理方式;中期(2015~2020年)—加强各种城市固体废物的管理能力和处理能力,并因物制宜,配备专业的处置设备和技术,使垃圾的资源回收和再利用最大化;远期(2020年~)—加强各种城市固体废物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实现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再循环与资源化的全面发展。

  规划范围:北至西山监狱监舍楼,西至垃圾焚烧厂西厂界,南至垃圾填埋区南侧边界,东至大浦沟路东侧绿化带。园区规划范围图见图2。

  图2 园区规划范围图

  拟规划项目:针对乌鲁木齐市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实际情况,拟在园区内规划以下设施,构建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3)生活垃圾分选厂;(4)餐厨垃圾处理厂;(5)厨余垃圾处理厂;(6)医疗垃圾处理厂(7)填埋气体发电厂;(8)电子废弃物处理厂;(9)渗滤液处理厂;(10)粪便处理厂;(11)动禽尸体处理厂;(12)环卫停车修理厂;(13)园区管理中心;(14)科研中心;(15)宣教中心;(16)中水回用厂;(17)电力开闭所、水泵房、锅炉房、换热站、调压站等。园区规划汇总图见图3。

  图3 园区规划汇总图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1、有利影响

  规划实施可彻底解决乌鲁木齐垃圾围城的困境,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变废为宝,对于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垃圾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明显的作用。通过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两大主体工程,提高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鲜活动力。规划实施对于环境和经济来说,均具有明显的正面效益,实现了双赢。

  2、不利影响

  (1)资源能源消耗

  规划园区内项目生产需要消耗区域水、电、天然气等资源和能源,根据规划文本,规划园区资源能源的消耗量分别为:园区平均日用水量为3966.67m3、日用电量为173040kWh、日用天然气量77000m3。资源能源消耗可能会导致区域资源能源紧张,从而对区域其他生产生活活动造成影响。

  (2)环境污染

  水环境: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内其他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排放可能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大气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焚烧、生活垃圾填埋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恶臭气体等污染物的排放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声环境:园区内车辆行驶、机械运作、机泵运行及各种锅炉运行均可能产生噪声,噪声的排放可能对区域声环境造成污染。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焚烧、生活垃圾填埋的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物,其中包含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如果未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

  生态环境:园区内项目占地可能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从而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社会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区域交通和其他工农业生产活动造成影响,导致交通拥堵和工农业减产。

  三、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治理

  规划园区的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其余少部分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由于各建设项目废水排放特征差异大,拟在各建设项目厂内处理达标后由园区排水管网统一收集,最终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各建设项目排水标准的执行原则是: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至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垃圾渗滤液采用“均衡池+外置式MBR(二级硝化)+纳滤”的处理工艺,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的排放标准后,直接通过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治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规范进行覆土和压实操作,定期除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生物秸秆代替煤炭作为助燃材料,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生活垃圾焚烧烟气采用“炉内喷钙+SNCR脱硝+烟气急冷+活性碳喷射+循环流化脱酸塔+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是目前最为先进和全面的污染控制措施。医疗废物焚烧烟气采用“二次燃烧+3T控制+石灰喷淋塔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是目前最为先进和全面的污染控制措施。均可以达到目前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标准。

  (3)噪声污染控制

  噪声污染控制一般采用综合性措施,即综合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合理布局、厂区绿化等措施,单一采用一种措施难以达到污染控制目的。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采用近期填埋、远期焚烧的措施,生活垃圾焚烧残渣和医疗废物焚烧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填埋区单独划区进行填埋。焚烧飞灰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在进行必要的“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方可进入填埋区填埋。其余固体废物也分别按照各自特征区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并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5)生态恢复

  规划园区生态恢复措施主要是绿化,园区总体绿化率为10%。规划后期,可将园区内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用于周边荒山植被灌溉,以提高区域植被生产力。

  四、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西山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联系人:辛磊

  联系方式:1899908307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4003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428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991-3682250

  Email:43255788@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发布公示)→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环评内容完全按照技术导则及规范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论、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规划相容性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替代方案与环境保护对策、环境风险分析、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示范园区的选址有何意见?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园区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以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上。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关键字:煤炭,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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