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天津 | 加入时间: | 2014.07.09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拟在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0841.34万元,设计日加工粗糖1500t,年产精制白砂糖284760t/a、精制绵白糖和精制营养糖均为71190t/a。该项目前期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编写了《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2月通过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审批(津环保许可函[2012]007号――《关于对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津洋浩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洋公司”),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行为已经获得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同意( 津环保管函[2013]226号――《市环保局关于同意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变更环评批复的项目实施主体的复函》)。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津洋公司考虑到配套建设的燃煤锅炉燃煤量比较大,为了积极配合实现京津冀联合治理大气目标,贯彻执行好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减少污染物排放,决定将原环评批准建设的两台35t/h的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全部改为燃气锅炉,锅炉的规模保持不变。根据锅炉房的改造计划,取消原来煤场、灰渣场、输煤廊道及脱硫除尘设施等的建设,对于总图布置和各建筑物面积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变大。
由于以上原因,致使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决定委托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对原《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补充报告。
2、项目主要变化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变化情况:
(1)锅炉:两台35t/h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总规模不变,取消相应燃煤锅炉配套设施建设。
(2)建筑:燃煤锅炉配套设施取消后,对厂区建筑重新调整,总建筑面积由26867.53m 2变为80213.08m 2。取消燃煤锅炉配套设施后,将原有生产环节所处位置进行细分,新增加原糖周转车间、精糖加工车间,并对其他车间面积、建筑位置进行相应调整,增加燃气调压站建设。生产工艺及规模均保持不变,仅增加仓库存储量并优化了车间内生产设施布局。
(3)其他:改为燃气锅炉后,人员相应减少了8人。
2.1.大气环境影响变动情况
项目调整前后,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动力车间的两台35t/h的燃煤锅炉改为同等规模的燃气锅炉,并取消原计划设置的脱硫除尘设施、输煤廊道等附属设施,锅炉废气排气筒的设置也随之进行调整。本项目调整后制糖生产工艺和污染物产排情况不变,动力车间改用燃气锅炉后由于采用清洁能源,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均较原燃煤锅炉显著减小。锅炉烟气通过1座30m高内径1.6m的烟囱排放,项目调整后锅炉的设计高度可行,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后,减少了环境污染,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避免了煤炭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噪声等的环境影响
(2)避免了因煤的大量储存、堆放等所带来的地面煤尘扬尘的影响。
(3)改为燃气锅炉后,在供热能力保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有所降低。燃气锅炉的替代和改造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可有效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4)燃气锅炉避免了废水、废渣的产生及排放。
2.2.废水环境影响调整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制糖生产废水、动力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制糖工艺废水全部回用到生产工序中,冷却塔定期外排水属于清净下水,一部分可以回用到场内的绿化及冲洗等用途,回用后剩余的部分和制糖车间的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混合后一并排入武清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3.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调整情况
项目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动力车间不再产生炉渣、尘灰、硫酸钙半干渣。由于人员的改变,生活垃圾相应减少。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改变原环评结论。
2.4声环境影响调整情况
锅炉燃烧方式的改变,减少了部分噪声源,如引风机、放空管瞬时排气、碎煤机等,燃气锅炉新增鼓风机、燃气调压站设备噪声。由于噪声源数量减少,且减少了高噪声的碎煤机、放空管排气等设备,厂界噪声值相对原报告有所降低,且可实现厂界达标。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变更符合环保要求,设置的环境防护措施有效,在建设方严格执行补充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天津中国北方食糖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精品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评价结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6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6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津洋浩鑫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建中
电话:8447619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2号楼1门3层
邮箱:tj_epac@yahoo.com.cn,电话:022-83715590,联系人:邓福勇
天津津洋浩鑫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