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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5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4-07-22 17:17:5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4.07.22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15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150万吨/年S 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

建设地点:本项目生产装置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内,无须新征土地,占地面积为4500平方米,南北主向宽45米、东西方向长100米。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

茂名分公司2#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采用S Zorb专利技术,这一技术基于吸附作用原理对汽油进行脱硫,通过吸附剂选择性地吸附含硫化合物中的硫原子而达到脱硫目的,与加氢脱硫技术相比,该技术具有脱硫率高(可将硫脱至10ppm之下)、辛烷值损失小、操作费用低的优点。本装置由进料系统、吸附反应及吸附剂再生、产品稳定和辅助工程四个部分组成,装置设计规模为150万吨/年,装置操作弹性60%~120%,年操作时间为84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工程可能的污染源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通过采用优质设备,加强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使“三废”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装置内加热炉燃烧废气及再生烟气。装置加热炉以燃料气为燃料,SO 2、NO X及烟尘的产生浓度分别为12.2mg/m 3、171mg/m 3及20mg/m 3,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通过烟囱高空排放;项目再生烟气的约为1564m 3/h,其中含SO 2约54.69kg/h,依托炼油分部二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设施进行处理。本装置在操作不正常或开停工情况下,个别塔或容器的压力超高,引起安全阀启跳而排放少量烃类气体,密闭送往火炬系统的气柜回收作燃料,不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生产过程跑、冒、滴、漏逸散的烃类物,其损失主要来自各类机泵、压缩机及阀门密封的泄漏挥发。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含硫、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合计约8930t/a,均送至炼油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入小东江,预测表明对小东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压缩机、机泵、加热炉。选用低噪声设备外,并采取消声器、隔声罩、加热炉采用低噪声火嘴等减噪措施,项目噪声源可降至90dB(A)以下。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吸附剂75t/a,废吸附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组成分为ZnS、NiS,经氮气吹扫后拟运至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固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废气的治理措施方案

本项目的加热炉均以燃料气为燃料,因含硫率较低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主要污染物SO 2、NO X及烟尘的产生浓度分别为12.2 mg/m 3、171 mg/m 3及20 mg/m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烃类废气回收措施:装置开停工或操作不正常时安全阀排放的含烃气体密闭排入炼油分部火炬系统回收作燃料。装置事故状态大量的放空气体排入火炬系统进行回收,回收不完的则通过火炬烧掉。

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措施:含有烃类物质的工艺管线,除与阀门、仪表、设备等连接可采用法兰外,螺纹连接管道均采用密封焊,其检漏井设置井盖封闭;所有输送含烃类物质的工艺管线和设备的排净口都用管帽或法兰盖堵上。

2、废水的 治理措施方案

本项目产生的含硫、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合计约8930t/a,收集后最终进入 低浓度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排放;循环水池排污水属清净下水,排入茂名分公司边沟进入监测池系统后排放。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吸附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组成分为ZnS、NiS,经氮气吹扫后拟运至茂石化固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4、噪声治理措施

为减少噪声源对操作人员和外环境的影响,对噪声源均采用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空冷器选用低噪声风机、电机,机泵选用低噪声电机,同时合理布局,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西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茂名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茂名市河西石化工业区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在采用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正常生产条件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风险预测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水平,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相比可以接受。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项环保措施、节能减排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报告书建议,确保实现增产减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采用网上查阅或向环评单位联系索取查阅的方式进行。查阅及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期限至本公示结束后截止。

六、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直径5km范围)内地的村镇居民及政府有关部门,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②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类型;③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见到此公示后,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供建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位在相关工作予以认真考虑,也供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参考。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联系人:冯 工

联系电话:0668-2242583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子邮件:307076290@qq.com

联系电话:0668-2901906      传真:0668-2701921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商务大厦2519-2520室    

十、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

 

关键字:石油,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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