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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20万只牧鸡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4-07-22 11:27:2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4.07.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20万只牧鸡养殖扩建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项目名称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20万只牧鸡养殖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闸滩村,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27′38″,东经87°26′57″。

  3.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的商品鸡鸡舍面积1500平方米,育雏鸡舍1500平方米、办公室、技术室、消毒值班室及其他用房700平方米,主要设备220台(套),附属设备1068台(套),其他设备37台(套)。形成年出售鸡苗16万只、年出售商品鸡4万只的生产规模。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58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但仅是短期、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减缓扬尘和控制尾气排放的有效措施是在施工现场地面喷淋洒水,周围加设围栏,注意建筑材料的堆放,尤其是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把这些材料堆放在工棚内。对各起尘点,尤其场内道路进行适时适量洒水,运输道路路面实行硬化处理。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鸡舍、堆粪场产生的臭气。为防止臭气向周围环境的散播,本项目拟采取的臭气防护措施:本项目采用先进的饲养工艺及干清粪工艺,保持鸡舍内干燥,保鸡粪能够及时清运,鸡舍粪渣一天清理1次,鸡粪清运至临时堆粪场(池)堆肥处理,售予农户定期拉运至农田施肥。

  2、水环境

  (1)施工期废水产生量小,成份简单,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排放。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现有的沉淀池处理系统处置,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厌氧发酵池处理后,废水排入贮存池内储存,作为有机肥还田。

  3、声环境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及时通告等措施后,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引风机运行,车辆出入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机型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如事故各排气门、送风机进口等加装消音器以改善操作条件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少量建筑废物以及开挖方,此部分固废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鸡粪、饲料残渣、散落毛羽及废蛋壳、病死鸡只、生活垃圾等,鸡粪及时运至粪堆场堆肥处理,饲料残渣能利用价值的重新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散落毛羽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鸡只采用安全填埋井安全填埋,生活垃圾由建设方运至当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恶臭气体经过采取的除臭设施后,厂界可以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2)中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水经厌氧发酵池化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做为有机肥还田。

  (3)本项目鸡舍产生的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后,存于鸡粪堆放场进行堆肥处理,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之后还田;病死鸡只,均送至安全填埋井妥善处理;废蛋壳用来加工有机肥料外售,饲料残渣能利用价值的重新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散落毛羽和生活垃圾经场区内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由建设方运至当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4)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总体结论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20万只牧鸡养殖扩建项目有利于乌鲁木齐县城市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乌鲁木齐县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在下一步的施工营运阶段除采取设计阶段的防尘、降噪、防止水污染等环保措施外,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防治,在此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深康发畜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玉娟

  电话:18963807388

  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闸滩村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 孙庆玲

  邮箱:mojiuyu@gmail.com

  电话:15292851901

  六、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关键字:水运,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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