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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性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与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4-07-20 14:21:0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湖北 加入时间:  2014.05.30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 2006年 3月 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 ])的要求,结合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规划背景

石首市市委、市政府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的战略要求,明确提出“荆州县市发展争第一,湖北县域经济争先进”的双争目标,要把石首建设成“新型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区域物流中心、江南生态水乡”,始终坚持工业优先,奋力推进“一主三化”,县域经济实现较快发展。为了强力实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壮腰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紧扣“加快发展”主旋律,围绕“进位提质”总目标,咬住“工业兴市”不放松,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深入年、行政改革规范年、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提速年、经济发展进位年”活动,努力推进体制机制大创新、城乡面貌大改善、民生福祉大提升,为全面建成“四个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并委托石首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石首市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我所对石首市金平工业园(二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次《石首市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 2004年《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平工业区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2004年,石首市金平工业园管委会委托石首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平工业区分区规划》,石首市金平工业园(一期)规划总占地面积 7.24km2,规划范围为东起显杨湖,西至五支渠,北自公石路和建宁大道,南至刘家院子。荆州市环保局于 2005年已对原有石首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金平工业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查批复,确定的产业为“汽配加工区、高新创业区、电子工业区、轻型加工区、一般加工区”。

金平工业园区是石首经济开发区的两大园区之一,位于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始建于上世纪 90年代中期,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近几年来,尤其是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的以城区为中心,以金平工业园和沿江产业园为两翼,全面提升石首城市和经济跨越发展的战略构想,编制了石首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狠抓工业项目落地建设。

1.2规划目标

( 1)工业园总目标: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充分利用现有区位、交通与产业特色优势发展以轻型加工业、金属加工业、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仓储物流业等五大产业,建设吸纳和服务于中小企业,集生产、科研、商贸、生活于一体的多功能化、综合型现代化工业园区。为石首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地和平台,促进城市产业集聚,以产业拉动促进石首市城镇经济快速发展。

( 2)经济发展目标:到 2020年末,人口规模约为 4万人,入园企业工业生产总值达到 100亿元。预计到 2030年,规划总用地面积 11.47平方公里,预测常住人口规模为 10万人,产业园工业生产总值达到 200亿元,成为长江中下游经济带上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 3)社会发展目标:突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加快多元化和规模化进程,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4)环境发展目标:加大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以“环境立区”为理念,以“生态化、园林化”为主要目标,把工业园建设成为环保型区域。

( 5)产业发展目标:工业园要建设成为产业高新化、设施现代化、管理高效化的新型区域,成为优化石首市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层次、建设经济强县的主要经济支撑点。

1.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 2006】 1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金平工业园二期规划属于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类别。石首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和石首市环保局的相关环保要求,委托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金平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所接受评价任务后,立即组成项目组,多次组织现场查勘,深入工业园进行调查。并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发放、专家咨询、网站公示等,了解工业园内、外公众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评工作期间,项目组成员对工业园建设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或者与其他规划不一致的部分,已反馈给园区管委会和规划编制单位。

1.4园区环境质量现状

( 1)环境空气:工业园规划区域范围四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 SO2和 NO2的 1小时浓度值及 SO2、 NO2、 TSP和 PM10的日均浓度值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 100%,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中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2)地表水:民建渠:民建渠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评价范围内的民建渠应执行 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民建渠水体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监测值均能满足IV类水域标准值的要求,表明民建渠现状水质能达到相应的水质要求。

( 3)地下水: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浓度监测结果均达到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说明工业园区域地下水监测井水质均较好。

( 4)声环境:工业园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说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1.5园区现状及主要发展制约因素

开发现状:目前,工业园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工业用地,仍以农业用地为主。现状用地中,有部分居住用地以及村民的居住用地。规划范围内主要以农业用地为主,农村居民点主要沿渠、沿路、沿堤分布。

主要制约因素:

由上述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金平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中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说明金平工业园二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通过环评人员实地调查及走访可知,金平工业园二期现状主要环境问题为园区内现有居民的拆迁及安置工作尚未全部落实;金平工业园一期内现有已入区已投产企业选址存在未能按照金平工业园一期规划以及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期中对于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工业组团分布规划的具体要求。入驻企业以开发大道、光庄路为抽布局,影响了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

项目纳污水体民建渠,水环境容量有限,制约着产业的发展,园区应加强企业的中水回用,通过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引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工业污染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降低主要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加大工业节能节水工作力度,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进行中水回用,努力降低万元 GDP水耗,严把项目入区审批关,禁止引进“十五”小企业和环境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企业入区,严格环保准入条件,执行污染许可证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6环境影响预测

( 1)废水

根据对工业园废水预测的数据可以看出,规划近期工业园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民建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放时废水中 COD在预测评价内纵向 10000m范围内各预测值超过IV类水域标准限值。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废水中, COD排放浓度最大预测值 24.9866mg/L, NH3-N排放浓度最大预测值 0.9071mg/L,小于民建渠Ⅳ类标准值( COD≤ 30mg/L, NH3-N≤ 1.5mg/L),不会形成明显污染带。与正常排放时相比较非正常排放时河段浓度叠加值显著升高,可见工业园在规划近期非正常排放时废水的影响比较明显,因此工业园要严格执行废水排放应急预案,当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立即关闭排污口,打开应急事故池排入阀门,直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止,并将应急事故池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 2)环境空气

按照确定污染源强预测,工业园规划近期按规划方案进行规划布局,在各企业大气污染源均达标排放情况下,区内主要大气环境污染物 SO2、 NO2、 PM10浓度预测值占标率都小于 100%,且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大,工业园内污染源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内。

虽然工业园经济稳步增长,由于清洁能源天然气的普及、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工业园空气环境质量能大致维持在规划近期年水平上。

( 3)固废

工业园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入区企业要求严格,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管理,工业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产生量较之现状有小幅上升,严格管理,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各类固体废物都有合理的处理,不会对工业园环境造成影响。

( 4)声环境

随着工业园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城市环境噪声整体水平可能会略有提高。工业园如加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按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预计区域环境噪声整体水平会控制在各功能区要求的标准范围内。

工业园管理部门在招商过程中对工业项目选址按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求新、扩、改建企业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噪声对工业园的声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1.7产业园总量控制

依据《石首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石首市现状污染物排放与区域总量列入表 1。

表 1  区域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情况   单位( t/a)

内容

SO2

NOx

COD

氨氮

石首市总量

5325

1428

13401

1315

近期工业园总量分配指标

370

850

350

35

远期工业园总量分配指标

420

900

450

50

工业园预测近期排放量

363.1

825.36

339.91

33.99

工业园预测远期排放量

418.41

1654.61

414.621

41.463

1.8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金平工业园二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 2。

表 2  金平工业园二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水污染

防治措施

u     提高改造优势产业

工业园主导行业为机械、冶金等行业,应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层次水平,减少结构性污染,整体推动行业结构结构优化调整。

以现有品牌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发特色化、多功能、高档次、低能耗、低污染的系列产品,积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特色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拉长产业链,带动下游配套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通过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引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工业污染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降低主要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加大工业节能节水工作力度,大力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进行中水回用,努力降低万元 GDP水耗,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至 2020年工业园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0%以上。

严把项目入区审批关,禁止引进“十五”小企业和环境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企业入区,严格环保准入条件,执行污染许可证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u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尽快完成金平工业园排污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工业园内各企业不另行设置排放口,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废水达标排放,需严格控制含重金属废水排放,废水必须在车间出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类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后接入污水处理厂管道;含有特殊污染物的污水如含高浓度盐份和其它可能抑制、影响生化处理效果的废水需要进行严格预处理,否则不得接入;生产废液按“固体废物”处置,严禁混入废水稀释排入污水管网。

规划工业园入驻企业须保证污水的收集和各企业处理系统的实施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坚决杜绝非正常情况下污水外排。

中水回用:

根据水污染源分析,近期 2020年开发综合废水产生量约 4.219万 m3/d,经过深度处理后,回用约 1.89855万 m3/d于工业企业中水回用。远期 2030年工业园综合废水产生量约 8.809万 m3/d,经过深度处理后,回用约 7.0472万 m3/d于工业企业中水回用,排放废水量为 1.7618万 m3/d。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尾水的中水回用,缓解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

u     内河水域生态治理(主要针对和民建渠)

金平工业园管委会需积极配合石首市对工业园内水域进行综合性生态治理工程,改善工业园内水体水质,增加水环境容量。

u     污染物总量控制

需针对企业能够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环节,提出相应的减排方案,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产生,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同时应对区域与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u     加强环境监管

监督和服务相结合,促进限期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加大工业园环保执法力度、强化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多为企业提供最佳治理技术和信息服务,为企业争取各种治理资金和优惠政策,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

加强常规水质和工业废水污染源的监测,以及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抓好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控,为环境管理规范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u     ?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城市地下水的,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计划的任务前,取水许可预申请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u     ?对地下水超采区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对地下水禁采区,应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建设项目。禁采区内已有的取水工程,当地政府应当限期封闭。”

u     ?地下水实行限采,对现有取水井由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总量计划控制,严格限制超采,并限期关闭一批污染水质、浪费严重的开采井,重点搞好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避免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质灾害。

u     ?保护的重点是加强管理,形成监测、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相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配合荆州市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使地下水开发利用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其所造成的负效应减至最低,达到资源与环境的统一协调。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u     工业污染源控制

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工业园规划气源为天然气,加快天然气入区管道等基础工程的建设将有利于在工业园及城区普及天然气,大气污染物将大大得到削减,有利于工业园环境质量的提高和改善。对于天然气使用存在限制性因素的企业,应有明确的使用柴油、煤油等其它清洁能源和燃料的政策性要求。集中供热可将分散的小型点源排除,代之以大型的高架点源排放,是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大气污染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供热设施产生的烟气要采用高效布袋除尘或者静电除尘,采用氨法脱硫、脱硝技术。工业园燃用煤含硫量低于 0.5%,脱硫效率大于 90%。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利用清洁型能源替代燃煤。

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污染物的排放。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小企业发展。

强化污染源治理,防止新污染源产生。淘汰和取缔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并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超标排放工业污染源产生。

加强现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废气治理措施。入区企业采用清洁工艺,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如采用脱硫除尘技术、推广全能脱硫增效剂等,以减少气体污染物外排环境;特征大气污染物按照厂界达标控制,有回收利用价值且回收技术可行时要对大气特征污染因子进行回收再利用;加大对现有污染源治理力度,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应限期治理。

实施总量控制。必须保证各片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容量使用值。在实施“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对污染企业治理及升级改造等措施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园的发展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各地块新建企业和居民生活供暖必须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规定的排放限值。

加强排污限额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有偿转让制度,环保管理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保证和保护。

充分利用冶金产业园集中供热管网系统竟可能为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提供能源。

u     生活大气污染源控制

提高工业园居住区燃气气化率,建立以天然气为主,其它燃气为补充的燃气供应系统。贯彻多种气源并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的方针,实现居住区燃气化。同时利用工业园集中供热管网为居住区提供热能。

u     交通污染源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硬化,主要道路要硬化;街道及人行道地面清洁,尽可能使用净化处理后的回用水。

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机动车防治措施:区内需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监测,结合车辆年审监测机动车尾气,同时不定期抽查监测上路车辆,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强制实施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或报废,确保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在 80%以上;车用燃料防治措施:制定高的燃料标准,提高燃料油的品质;使用清洁燃料,降低柴油中的硫含量;使用液化石油气 (LPG)、压缩天然气 (CNG)等替代燃料,使绿色汽车的比例提高。同时实施更为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通运输管理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战略,增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提倡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因为公共交通可大幅降低尾气排放量,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之一;加强 I/M制度的实施,建议采用集中式 I/M制度方法,检测站和维修站各自独立,保证车辆的经常性维修、检测管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u     工业噪声防治措施

企业合理布局:

高噪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工业园中距离外部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工厂布置的间隔要符合《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厂区内总图布置,高噪设备或高噪声车间远离居民点,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厂区内外道路植树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各工业企业总图应合理布局,使其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

控制噪声源:

对改扩建或新建项目的新增噪声设备应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因地制宜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减震底座,建隔声间、隔声门窗,车间装设吸声材料等多种措施。对新建有噪声源的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表 )中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实施。

加强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高噪声设备及其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使其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锅炉排气等高强度突发噪声,应避免在夜间进行。

工业园环境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噪声源档案,对工业园内的工业噪声源制定管理规划,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资金。

u     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

规划报告中对工业园内主要道路的防护绿地均有相应规划,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规划进行,充分利用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绿化种类以乔木、灌木为主,花卉草皮为辅,以吸尘降噪,美化环境。

调整路边建筑布局:

管理区域沿街侧建筑的走向布局尽量与道路平行,以减少整个建筑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栋数。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工业园应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办法,拖拉机、柴油三轮卡车和摩托车应限时、限线、限量在工业园内行驶,逐步淘汰上述高噪声车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执行废旧机动车辆限期淘汰制度,噪声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不准上路,限期安装有效的消声装置;积极发展区内公共交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强制过境重型车辆在指定道路通行。交通噪声敏感区划出一定的“禁鸣区”、“限速区”、“单行区”,保证噪声敏感区的声环境要求。

 

固废及危废污染防治措施

u     生活垃圾

工业园应分区设独立的垃圾转运站,居民日常垃圾先收集到集中的垃圾点,垃圾点的垃圾由管理人员及时收集送到转运站,再由城市环卫部门运往荆州集美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垃圾运输应避免经过集中规划的居住区。

推进垃圾处理的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目标为 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以上。

u     一般固体废物

需进一步促进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到 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2030年达到 100%。

工业园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量虽然较大,但各单位均能自行安排进行综合利用,既无利用价值也无毒性的废物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必须实现固体废物 100%处置。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设计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泥处置设施,污泥压缩外运必须进入符合规范的废渣场填埋或进入焚烧炉方式处理。

在工业园已建和待建项目中推广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做到工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本评价建议,根据冶金产业组团入驻冶金企业的规模和产品类型在组团内设置一处上述固废的临时堆场、一处废纸堆场,以便于入驻冶金企业收集利用。园区综合型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可以依托冶金产业组团固废的临时堆场,可缩短了园区各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距离,便于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回用,减少了新建固废暂存场所所需费用和占地,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选址建设。

u     危险废物

危险垃圾如废电池、荧光灯管等目前仍混入生活垃圾中。规划区域应会同石首市环保局制定相关收集办法,将此类危废统一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置。

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的要求,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不能利用的毒有害危险废物企业应有暂存设施,统一送往固废处理中心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园区管委会须与 石首环保局进一步协商,确定符合环境安全处置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及规划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的配套情况。需妥善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实施危废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任何形势的不合理利用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 100%。

建议区内设立“危险固废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区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全部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建造或改建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按废物的化学性质和危害等进行分类堆放。危险废存储地建造在地质稳定的地带,远离居民点和自然水体,、高压输电线路的区域以外。

同时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识别能力;提高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减少其产生量。

入驻企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固体废物进行鉴别,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实施全过程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转运应按颁发的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u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目前主要用于工业园内填方。在工业园建设末期,填方量也逐渐减小,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逐渐减小。若产生量大于填方量则可将工业园内的建筑垃圾用于区外其他地方进行填方,或分拣后进行综合利用,必要时由 石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成立“渣土办”对工业园内的挖填方实施统一调配。

生态保护措施

u     水土保持措施

在设计中结合场地地形,尽量使土石方工程开挖、填方平衡。根据施工区域实际情况,结合施工计划,对临时弃渣、弃土堆放采用雨布覆盖、砖石压护等简易防护措施。为防治厂界边缘高挖方去的坍塌,工程施工平场时搞好挖方区的护坡。为防治厂界边缘高挖方去的坍塌,工程施工平场时搞好挖方区的护坡。施工区应考虑必要的临时排水系统,建好工业园内外的截洪沟和排洪沟,将大量的雨水安全导入排洪沟,以减少地表径流对被扰动地表的冲刷系统,避免对表土和新生自卑的冲刷和破坏。对紧邻民建渠、及排洪渠的施工区域,应采取临时挡土墙维护措施,防止大量泥沙进入。应分片、分时安排场地平整工期,以减少被扰动地表暴露时间。建设期应尽量避开暴雨季节。施工完成后,对新建用地尽量进行绿化,对工程临时用地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工业园规划的绿地率必须达标。

u     工业园生态绿地系统建设

根据规划各园区的绿地比例在 18%以下,其中企业 20%以上,居住、道路占 30%以上。因此企业绿地系统应纳入到工业用地的范围之内,对于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应适当增加比例,并选择适宜的树种。根据各个工业组团的性质、行业特点和企业特点,配置不同的树种,包括大小(乔木和灌木)、常绿和落叶、绿色和彩色等,在树木之中配置一定的草坪和花卉也是十分重要。除了景观需要配备外,也需根据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或是否进行噪声防护有关,比如对石油化学物质吸收能力的夹竹桃,对氟抗性较强的榆树、槐树等等,对噪声则选择叶片密集的、有生长高度的杉、桦树等,对于居住区和道路绿化景观使用樟、女贞等。绿地系统的布局按照规划进行,主要按照“从点到线,以点带面”的原则,在沿工业园内水体、沿路两侧进行全面绿化,从而把中心绿化与各企业、设施的局部绿化联系起来,形成整个工业园完善绿化系统。根据工业企业布局及其产污特点,种植具有环境污染物指示种类的植物,可对园区的环境质量起到生物监测的作用,也具备美化环境的优点。

优化规划绿地景观规划,在规划的主干道两侧设置不少于 8m的绿化带、次干道为 5m,支路为 3m;在各个工业组团之间设置 30m的生态廊道,生活配套区周围设置 30m的绿地带,沿工业园外围线布置 30m的防护绿地。

u     生态廊道建设

生态廊道的建设主要指工业园内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的绿色隔离带,以及工业园区与园区外的环境尤其是与金平工业园一期之间的绿色隔离带的建设。

u     生态工业园建设

通过对工业园入驻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提高企业生产和环境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实现新型工业化。一是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使企业单位产品(或产值)的物耗、能耗、水耗及污染物产生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同工艺的先进水平,同时企业排污总量较审核前有一定的消减。二是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大力推广中水回用、废物综合利用、节能、降污等技术。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及产品更新换代,努力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大力支持企业从产品设计入手,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以及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尽量采用小型或重量轻、可再生的材料。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引进关键链接技术,通过能源、水的梯级利用和废物的循环利用,形成工业生态链网,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流程体系。

结合工业园规划,一是进行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区内用水大户,实行工业废水污染源源内治理,循环自用,处理后的废水剩余部分在邻近企业间进行梯级利用。如利用冶金工业园开展工业园集中供热等。

 

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u     根据环境敏感区分布,规划工业园周边主要大气环境敏感区包括石首市南部新城、南部新城镇区以及工业园区周边的农村居民点,水环境敏感区包括民建渠、和长江 石首段等。工业园应结合风险类型特征,制订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建议工业园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石首市以及经济开发区应急预案,提出的事故类型和分级、报告程序和预防原则方案构建应急响应预案系统。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措施

u     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如采用清洁、纯度较高原料,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先进设备和清洁生产技术等。优先使用无毒或低毒类原辅材料,尽可能不使用“三致”物质做为主要生产原料。

u     采用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先进生产工艺。

u     采用多种多样的节约用水工艺,减少新鲜水消耗、减少污水排放量。

u     采用回收、回用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u     建议石首市金平工业园区实施时前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按行业进行分块,各块之间以道路或绿化分割,不同行业项目分别进入各自区位。在滚动开发中视入驻企业实际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留出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全部拆除,起到分隔和减少互相影响作用。

u     建议工业园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优先完善居住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落实规划居民区污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减轻对动拆迁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的不便,缓解动拆迁居民因生活方式改变而产生的心理不适应。

 

1.9公众参与的主要意见和处理结果

本次工业园环评拟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以及各职能部门座谈会等形式。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接受调查的公众中较大部分对工业园规划及建设比较了解,对工业园的建设持赞同态度。

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大多数人认为本工业园的建设将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在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扩大当地人民的就业机会等方面也有益,大多数人在口头建议中均表示希望该工业园早日建成。但是,公众希望本工业园在建设中和建成后所引进的项目都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制度,切实做好入园项目“三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均未发表其它意见和建议。

因此,本评价认为,金平工业园的规划建设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得到了大部分被调查公众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同意的。通过这种环评单位与石首市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方式,使本次规划的工业布局设计更加完善和合理,所采取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更加可行、可靠。

1.10评价过程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 1)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区内产业的发展趋势不确定性

社会发展水平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与之相对应的环境污染、资源承载力也将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发生变化。对于本工业园而言,可能出现工业产业规模和产品内容的调整,出现不同的环境影响方向发展。

在此情况下,规划评价提出总量控制原则,需要在规划实施中注意判别和落实。

( 2)资源消耗的不确定性

由于原料、煤炭、电力、天然气的供应、相关的工业产品以及下游产品的需求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区域的生产规模和产品方向发生变化,并对区域的工业产业链、污染物种类和发生量造成影响,造成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生态的不同变化趋势。

( 3)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的改变,我国正在制订更加完善的保护人居环境的标准和制度,规划金平工业园的建设到最后达到相应的规模是一个较长期的行为,今后的环境要求与目前的污染控制指标需要有一个再适应的过程。

( 4)预测手段和规划评价方法

评价是根据区域各个行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排污情况、现阶段相关科技工艺的改善、整体环境污染的治理水平等提出的,规划阶段有关计算和预测指标亦具有显著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

1.11总体结论

金平工业园二期交通便利,人力资源充足,区位优势明显,工业园选址是合理的。工业园布局基本合理。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完善工业园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设施,完善交通与绿化,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石首市经济发展,有利于石首市城镇结构和功能调整,对石首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作用。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使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调整措施和环保基础工程得到落实后,金平工业园按照本规划方案实施是可行的。

1.12园区管理建议

1.12.1关于规划区土地利用和产业门类

考虑园区远期规划。建议园区把尽快的调整地块,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1.12.2规划选址

金平工业园一期和二期均隶属于南部新城规划的范围内,但目前南部新城只有概念性规划,应加快控制性详规的编制。

1.12.3规划目标

( 1)根据相关规划,规划金平工业园二期、金平工业园一期以及石首市城区供水均依托石首市胜利水厂供水系统而石首市城市总规中规划的供水能力无法满足三个区域的发展,目前纳污水体民建渠水环境容量有限,拟建的金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正在筹建中,在新的方案开始前,按照内河水体水质现状,不适宜引进高耗水及水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项目,应此工业园发展目标也需相应作出一定调整。

( 2)根据规划工业园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在不实施集中供热的情况下,工业产业组团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高于实施集中供热后,而本次规划方案中没有对工业园集中供热进行规划。

( 3)据环发【 2012】 98号文的要求化工石化、制浆冶金等可能引起环境风险的项目必须依法设立于基础设施齐全的工业园区内布置,但由于目前工业园已入驻企业布局凌乱,相应基础设施滞后,造成规划的化工、冶金等特定产业类别的项目不能及时入区,影响工业园总体发展目标的完成进度。

1.12.4规划布局

多个存在环境风险的工业组团对规划工业园内、外环境的影响。规划工业园产业中包含冶金、生物医药产业等存在环境风险的行业类别。受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及风险防范的要求,需要在工业组团布局中预留足够的防护距离。

1.12.5发展方向

工业园西面为规划的石首市金平工业园一期,由于二个片区功能职能的不同,容易造成片区发展相互制约的问题

1.12.6环境保护

考虑到工业园尚未对工业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制定规划。虽然在 2013年,工业园现有企业的固体废物能过做到全部回用,危险废物与具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理协议,但随着工业园规划的实施,企业的不断入驻,特别是冶金、医药等一批可能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先后投入生产,工业园没有集中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所将会对工业园的发展进行制约因素,同时也影响“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固废指标的落实。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荆州环保网: http://www.jzhbj.gov.cn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 15天内。

三.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平工业园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 18972311007

联系 人:邬主任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 0716-4316593

电子邮件: xiaoyaolbr@126.com

联系 人:李宝闰

关键字:金属加工,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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