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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长顺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成都毛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成都仁宝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时间:2014-07-20 13:24:4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四川 加入时间:  2014.07.17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川环审批〔2014〕368号

 

成都西航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成都长顺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成都毛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成都仁宝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一)成都长顺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该工程拟在成都市双流县境内建设,总投资29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扩建既有 成都长顺220千伏变电站(现有主变容量2× 180MVA,采用户外布设,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13回),本次新增1× 18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间隔3个、10kVI段母线及母线设备、单组容量为10020kVar的10kV电容器组3组,并完善相应电气的二次部分。

(二)成都毛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该工程在成都市双流县、高新区境内(原双流县境内)建设,总投资269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毛家湾22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站址位于双流县公兴乡南沟村5组,本期配备2×240MVA主变压器(终期3×240MVA,变电站本次按终期规模环评)、220kV出线4回(终期6回)、110kV出线10回(终期15回)、10kV出线24回(终期36回)、无功补偿2×5×10MVar(终期3×5×10MVar),配套同步建设主控制室、值班室、事故油池等;2、扩建既有长顺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2回;3、扩建既有石墙220kV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2回;4、新建石墙~长顺22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2×7.98km,其中新建双回双分裂架空线路2×4.06km,共使用铁塔20基,新建电缆线2×3.92km,敷设双回电缆;5、新建尖山—石墙220kV线路开“π ”接入毛家湾变电站输电线路,架空线路全长9.1km,共使用铁塔27基。

(三)成都仁宝110kV输变电工程。

该工程在成都市双流县境内建设,总投资74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新建仁宝110kV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内布置),站址位于,本期配备2×63MVA主变压器(终期3×63MVA,变电站本次按终期规模环评)、110kV出线2回(终期3回)、10kV出线24回(终期36回)、10kV无功电容补偿量4×6012kVar(终期6×6012kVar),配套同步建设主控室、站内道路及事故油池等;2、新建长顺~仁宝11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9.19km,其中地下电缆约7.48km,架空线路约1.71km,新建杆塔14基;3、新建毛家湾220kV变电站~仁宝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5.74km,其中地下电缆约1.53km,架空线路约4.21km,新建杆塔16基。

该3个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其初步设计分别经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川电基建〔2012〕31号、川电基建〔2013〕279号、川电基建〔2012〕50号)。新建变电站选址、线路路径经 双流县规划管理局同意。

该3个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均能满足环评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站址、线路路径、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该3个项目已动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本次属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严格按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施工临时占地须在完工后及时恢复;确保不遗留环境问题。

(三)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相应规模的变压器事故油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外泄,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变电站建设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设置必要绿化隔离带,确保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变电站布置方式、电缆敷设方式或线路架设方式进行建设。应根据变电站外环境现状,优化变电站建设的总平面布置,实现对变电站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和合理设计导线对地、对屋顶的距离,确保线路通过居民区或人群经常活动区域附近及非居民区的环境影响,能满足环评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六)电缆管线、其它管线、构筑物基础之间最小允许间距、电缆敷设方式、电缆附件选择严格按照《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05)的规定进行设计。

(七)线路与公路、河流、电力线、通讯线、无线电设施、铁路等交叉跨越时,应按《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八)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应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你公司必须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在试运行前向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我厅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送达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双流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1日

 

关键字:铁路,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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