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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保厅2014年7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4-07-11 16:37:16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贵州 加入时间:  2014.07.02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7月2日我厅拟对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工程(9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日-201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1-5571099
 
传 真:0851-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工程( 9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耳二矿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西南部的鸡场乡、都格乡境内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耳二矿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西南部的鸡场乡、都格乡境内,为新建矿井项目,井田面积34.09km2。发耳二矿一期工程(90万吨/年)项目开采范围由 18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12.68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3765万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90万t/a,矿井服务年限28.0a。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生产原煤均为瘦煤和焦煤,原煤通过洗选后,产品主要作为发耳电厂电力用煤。发耳二矿一期工程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工程配套选煤厂及选煤厂的矸石场以及煤炭外部运输系统与本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但选煤厂及其配套矸石场另行立项,另作环评,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评价。一采区预留瓦斯电站待项目瓦斯抽采稳定后,另行立项建设,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评价。本矿井共布置6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一采区轨道平硐、排矸斜井和一采区回风平硐。矿井建设总投资为148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6%。

 

 

 

 

施工期:评估要求矿井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在施工期加强洒水和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回填,并对物料堆放点设置简易材料棚或采取塑料布覆盖等方法降低粉尘和扬尘对空气环境和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场地围墙建设,并对工业场地进行绿化防噪设计。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加固加高挡墙,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土地复垦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矸石用于回填工业场地,剩余部分送入排矸场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置。

营运期:项目正常涌水量6500m3/d,最大涌水量7800m3/d,拟建处理站规模为12000m3/d(已考虑其它采区预留量),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 矿井水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Fe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12-1999)一级标准)和《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GB50383—2006),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井下用水、黄泥灌浆、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场地绿化及道路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用水等,复用率为53.8%,满足黔发改能源文中对矿井水利用率达50%的要求,但不能达到发耳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对矿井水回用率达到80%的要求。评估要求项目业主进一步寻找矿井水的利用途径,在农灌季节经当地水利部门和村民同意后将处理达标的矿井水用于农田灌溉,深度处理的矿井水还可进一步作为周边居民的洗衣、洗澡用水,尽量提高本项目矿井水回用率。剩余部分通过自建700m排污管自流排入北盘江。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经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SBR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工业场地40m3/h、一采区场地20m3/h)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消毒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将工业场地地面储煤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地面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原煤地面皮带运输布置在封闭式运输走廊内,并采取洒水防尘,对筛分间螺旋筛安装密闭罩和喷淋设施。生产时降低装卸落差,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矿井产品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喷雾洒水、禁止超载,并加盖篷布密闭运输方式,途经居住区及其附近路段还应限速行驶,避免煤尘和煤炭洒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

 

 

 

 

 

 

 

 

 

 

关键字:煤炭,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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